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22-10-00-2020-012
  • 备注/文号:厦翔行审函〔2020〕2号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4
关于翔安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3的答复函
时间:2020-04-14 09:31

方保前代表:

  您提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背景

  实施“放管服”改革以来,我区政府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靠减权放权优服务,以审批权力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实现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工作还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办理工作方案,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

  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1.实现事项“应进必进”。除涉密事项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宜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全区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即所有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源发布办事指南等各类审批服务信息。

  2.推进事项“四级四同”。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目标,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推动区级事项与国家基本目录、省级基本目录关联工作,确保省、市、县、乡审批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信息与基本目录一致。

  3.精准发布办事指南信息。以办事对象、受理要求、申报材料不同等为依据,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更加精细化的办事指南,确保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并做到动态更新维护。

  (二)着力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

  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多管齐下提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率。

  1.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较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新审批服务模式。

  2.着力精简办事材料。通过信息共享调用大幅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材料,进一步取消向公众收取证照复印件作为存档材料;简化事项申请表格填写,可从系统调取的基础信息不再要求群众反复填写。

  3.推出“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针对重点高频事项,按照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的要求,梳理编制涉及多部门多事项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清单,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一件事”专栏进行公开。打通“一件事”全链条办理流程,逐步实现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推动“一件事”网上提供一网式集成套餐式服务,网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马上就办网上办”

  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以省网上办事大厅(翔安分厅)为统一办事入口,“统一平台、统一入口、统一认证”,实现“进一张网,办所有事”。

  1.提升网上办理的覆盖度。升级改造翔安区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打造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平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区行政审批服务100%网上审批。

  2.提升数据共享的成熟度。推动政务服务实现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横向与电子证照库、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平台、EMS物流平台对接,纵向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市审批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市级垂管部门数据对接,实现省、市、区数据的共享互通,减少重复对接及二次录入。

  3.提升全程网办的应用度。围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大力推广全流程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提升全程网办的用户体验感,逐步提高全程网办事项的实际应用率。

  (四)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办理流程

  推动水务、电力、燃气、广电网络、E通卡等市政公用服务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办理。工程建设方面,完善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办理流程,梳理并公布报装、验收、通水(电、气、网络)等工作节点的办事指南、办理时限。二手房交易方面,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水、电、气、广电网络过户联动办理,申请人可在二手房交易网签窗口一次性办理水电气广电联动过户。

  三、下一步计划

  (一)深化行政服务标准化改革

  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全面规范统一事项办理要素,提升事项梳理的精细化程度,在“四级四同”基础上,升级到“五级十五同”,即省、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颗粒度、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方面规范统一,推进省、市、县(区)、乡(镇)、村(居)五级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

  (二)持续推进“强区放权”审批服务下放承接

  贯彻“强区放权”和“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实施,做好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确保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规范、高效运行,保障有序过渡,增强区级发展活力,完善基层服务链条;确保相关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力争做到“五个到位”:承接机构到位、业务培训到位、流程优化到位、信息公开到位、集中进驻到位。

  (三)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行机制

  充分整合窗口资源,健全综合窗口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窗受理、后台流转、联动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更多跨部门综合窗口。设立企业开办专窗,深化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等服务领域“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行政资源,实现跨部门综合受理,完善办件量少的部门综合窗口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服务再提效。提升“绿色通道”服务,对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障,加快提高复工复产率。

  (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抢抓全省唯一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机遇,按照《翔安区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首批集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出版广电局)、档案局等8个部门的200个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辛艳萍

  联 系 人:李晓峰

  联系电话:0592-3757069

  

  

  厦门市翔安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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