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执〔2017〕58号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各科(办):
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12日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17]98号)的通知要求,定于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通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指引,以“全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2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指导,综合协调与各中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宣贯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借助各种形式对《意见》进行解读,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普及立法贯彻《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相关的厦门经济特区法规规章,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全民安全生产学法意识。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市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生活安全防范意识。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中队要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厦翔执[2017]12号)要求,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五、活动要求
(一)组织协调,加强领导。各中队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共享资源载体,优化整合提升的宣传教育机制,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过程的大宣传格局。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紧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力手段。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局官网、公告栏等方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实现宣传网络全覆盖,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
(四)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活动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任务、严格把关,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