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5-01-04-2020-002
- 备注/文号:厦翔城〔2020〕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5
各中队、各科(办):
为进一步规范简讯简报、新闻报道、调研文章、典型案例等各类稿件报送,提升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和执法干部综合文字材料撰写能力,提高各类稿件报送数量、撰写质量,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信息报道、调研文章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落实。
附件:报送信息表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信息报道、调研文章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各中队(科、办)简讯简报、新闻报道、调研文章、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督促指导,规范报送要求,提高各类文稿报送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局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新风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掘我局服务“两高两化”建设的重点、热点、亮点,积极发现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形成数量多、质量好、时效新的宣传稿件,力求达到体现我局城市管理执法成效、展现城管执法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目的。
二、宣传重点
1、以服务中心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重点,宣传我局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配合镇(街)征拆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2、以服务保障民生,建设宜居宜业城市为重点,宣传我局落实“两违”治理、市容管理、专项整治等业务工作的思路、措施、亮点、成效。
3、以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提振精气神为重点,展现我局执法队伍在业务水平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激励担当为作为等方面的特色做法。
4、党建工作、文明创建活动、“爱心厦门”、结对帮扶等活动动态。
三、考核标准及要求
考核内容分为信息宣传、调研文章撰写、典型案例报送三部分,年度总分值200分:
(一)信息宣传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主要考核对象为各中队。分值细化如下:
1、基础分:每月4分,驻镇中队报送8篇/月,机动中队报送8篇/月,科(办)及广告小组2篇/月。
2、市局网站供稿积分:由综合科进行审核修改,符合报送市局网站要求的,当月累加1分/篇,如被市局网站刊出,按0.5分/篇追加。
3、翔安快讯及市级政务信息供稿积分:符合翔安快讯(含区每月工作亮点)、市级政务信息征稿要求的,当月累加3分,如被刊出,按5分/篇追加。
4、其他信息平台供稿积分:统一按区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10分计算(以中队是否供稿为准,局各科、办搜集素材、独立撰写并联系媒体发布的稿件不在计分范畴)。
5、局治违办、城管办、考评办、广告小组纳入考核范围,每月底形成1篇300-500字的综合性工作动态(侧重全局性的工作做法、特色亮点、成绩成果等),与各中队信息报送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个人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调研文章撰写、典型案例报送各50分,总计100分,各科(办)、中队、广告小组均为考核对象,撰稿人员干部、非编均可,分值细化如下:
1、基础分:每季度16分,各科(办)、中队每季度报送1篇调研文章(8分/篇)、2个典型案例(4分/篇);广告小组报送1篇调研文章(8分/篇)、1个典型案例(8分/篇)。
2.优秀稿件积分:每季度经局领导审核,选取2篇调研文章、6篇典型案例利用局政务公开栏、微信群或公众号进行公示,每篇累加2分。如选送至上级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平台并刊出,按区级2分一篇、市级5分一篇、省级及以上8分一篇追加(局各科、办联系媒体发布的新闻报道不计入,如媒体约稿、自行拟稿、投稿的可以计入)。
四、考核方式
(一)信息宣传实行“2名经办人员初审-负责人二审-分管局领导终审”的考核模式:由综合科牵头,每季度一个科(办)轮值配合,组织2名经办人员对各中队报送的稿件进行集中初筛,选取符合供稿要求的稿件初步修改-提交综合科负责人审核-上报分管局领导审阅。
每月最后一周统计稿件报送数量,提醒中队按时报送、保量保质,如截至当月25日,全局有效稿件低于8篇,由综合科经办人员联系0篇达标的中队补报。
月末统计分值及报送情况(见下表),在次月的周一例会通报。
(二)调研文章及典型案例实行科室轮值制,每季度一个科(办)初审、科(办)负责人二审并报局分管领导、局长终审,选取优秀稿件。
轮值科(办)每季度最后一周统计各科(办)、中队、广告小组完成情况及得分,在周一例会上通报。
(三)本考核办法2020年7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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