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各科(办)、环卫处: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行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辖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巡查机制。
一、整治目标
建立对垃圾分类日常巡查机制,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门前三包”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违反生活垃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督查检查和垃圾分类考评工作,以镇街为主导,我局各中队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不断提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实现齐抓共管、提高效率。
二、巡查区域和内容
(一)巡查区域
大嶝街道:大德沙小区、山头社区、田墘社区、东埕社区;新店镇:新兴社区(东方新城1、2里)、祥美社区(美地雅登1-6里)、曾坂社区(汇景新城、宝嘉誉园、招商雍华府)、鼓岩社区(翔城国际1-3里)、澳头社区、新店社区、祥吴社区、洪前社区、吕塘社区、莲河社区、沙美社区、东园社区、茂林社区、溪尾社区、东坑社区、洪厝社区;马巷镇:舫星社区(锦绣祥安、万科金色悦城)、滨安社区(中骏、黎安小镇、后滨安置房)、何厝社区、后滨社区、蔡浦社区、五星社区(龙翔峰景)、朱坑社区、前庵社区、友民社区、后亭社区、五星社区、五美社区、三乡社区;内厝镇:琼坑村、莲塘村、锄山村、前垵村、后垵村、后田村;新圩镇:村尾村、马塘村、云头村、乌山村、面前埔村、后亭村。
(二)巡查内容
定点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依法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 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属地执法责任,把垃圾分类作为日常市容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劝导辖区内各类生活垃圾违法行为案件。
2. 履行工作职责。各中队对符合管理标准,具备执法条件的区域开展执法巡查,建立执法巡查机制,依法查处违反《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商业集中区、商业办公场所、单位办公场所、城市重要窗口等重点巡查区域,坚持在垃圾倾倒频繁时间,对垃圾倾倒点进行定点巡查。
3. 开展执法宣传。要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垃圾分类行政主管部门,广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要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巡查,常态管控。每周四上报生活垃圾工作执法查处情况、工作信息和进度。各中队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大管理和执法的巡查力度,提高对辖区内居民小区、沿街店面(大排档)、非星级连锁酒店,民营企业的巡查频率,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督查整改。在收到管理部门抄送的证据材料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相关调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提高认识,大力整治。要持续对辖区内实施全面检查,坚持一线执法,对重点路段的商城店家“门前三包”相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和执法督导,并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整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并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的巡查整治,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三)联合执法,营造氛围。各中队要主动作为,紧密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讲清整治“门前三包”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对营造良好市容环境的重要作用,劝导群众自行整改,尽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