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09-05-2024-002
- 备注/文号:厦翔住建交〔2024〕5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9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汛防台风工作流程,提高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市政园林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促进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减轻暴雨、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厦门市翔安区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引》(2024年3月)《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厦翔委办发〔2024〕5号)精神,我局将《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与《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往年台风复盘情况整合编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卫保洁行业领域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市政园林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卫保洁行业领域的防汛、防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卓根旺
副组长:陈宁刚 陈渴水 刘万新 陈武 徐冬龙 高明煅 许智洪
成 员:赵子慧 丘盛文 王芬容 陈福安 郭思妤 王振金 洪武结 王晋 林惠燕 吴世杰 吴相垚 陈子恒 陈聿铭 陈强
(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住建和交通、市政园林系统的行业特点,领导小组设置“一办四口”,即设防汛办公室和园林环卫口、市政交通口、建设口、住房口四个专业口具体协调落实各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二是启动防暴雨、台风应急响应,局防汛办在区防汛指挥部指导和局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组织会议部署,传递气象信息、防御响应等级指令,向各口收集上报信息,各口接到指令立即启动防御程序;三是各口科室长为行业的具体指挥,各口及工作组须确定一名联络员,传达指令部署所属领域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宣传动员及情况收集、总结复盘、修订预案,形成全局一盘棋的格局;四是各口按照日常工作相应对接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和市港口局,接受其行业指导、报送相关信息。
(三)职责分工
1.防汛办公室(由市政交通科和综合科牵头,各口组成,下设防御协调组和后勤保障组)
分管领导:陈武 徐冬龙
成员:赵子慧 丘盛文 郭思妤 王芬容 陈福安 洪武结 王晋 郑友强 张丰源 朱彬山
(1)防御协调组
组 长:丘盛文
副组长:王晋 郑友强 朱彬山
联络员:苏武生 信息宣传员:王怡宾 陈文静
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风办公室设在局市政交通科。办公室职责在平时由局市政交通科负责,战时依托局防汛防台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召开本局领导小组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做好本系统防汛防台风的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防汛防台风值班安排工作,及时提供水情、雨情、灾情,做好防汛防台风调度工作的参谋及汇总全系统灾情统计工作,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的对接联络,及时公布传达防御等级,一旦出现突发灾险情,及时上报受灾情况。检查各组防洪防台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善后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子慧
副组长:张丰源
联络员:王佳健
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本系统防汛防台风的后勤保障以及局系统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工作,督导检查各组防洪防台风工作落实和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牵头落实宣传与舆情的处置工作,落实防汛防台风表彰与责任追究,配合各口向区财政局申请防御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园林环卫口(由园林环卫科、路长办、市政中心绿化组、环卫中心组成,下设道路管养组、环卫组)
分管领导:许智洪
成员:郭思妤 王振金 王晋
(1)道路管养组(园林环卫科、路长办、市政中心绿化组)
组 长:郭思妤
副组长:王 晋
联络员:颜铭耀 尹梦青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市政道路、路灯、桥梁、地下通道及附属市政设施安全防汛工作,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或内涝点、易涝点,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出现灾情及时组织抢修水毁交通设施和排涝处置,保障道路出行安全通畅。及时掌握我局管养的车行地下通道积水程度,适时采取关闭措施。二是指导各镇(街)路长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三是负责对辖区内市政道路绿化、公园和街头广场绿地巡查,若有行道树倒伏,影响交通的,应即时清理,保证交通通畅;对道路、公园乔木进行加强巡查,发现歪斜、易倒伏乔木及时进行扶正加固支撑,对树枝比较茂密、内膛枝较密的乔木及时进行疏枝;密切关注公园内湖区水位情况,做好公园内重点部位及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修复以及闭园和人员劝离等工作,并设置闭园提示;负责做好养护单位抢险队伍集结调配、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灾后做好清障及苗木的补植养护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协调、指导属地镇(街)和相关古树管养公司做好生已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对倒伏的古树名木开展扶植抢救、公共安全隐患排除、恢复交通通行等工作;五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环卫组(环卫中心)
组 长:王振金
联络员:林梦琪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汛期环卫设施(如环卫清洁楼、城区公厕、环卫道班房和环卫停车场)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管护单位做好垃圾清理清运和灾后市容环境卫生恢复工作;二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政交通口(由市政交通科、市政中心建设组、污指办、项目办、运发中心组成,下设建设管理组、运管组)
分管领导:陈宁刚
成员:丘盛文 王晋 郑友强 朱彬山 吴世杰 陈聿铭 陈强
(1)建设管理组(由市政交通科、市政中心建设组、污指办、项目办组成)
组 长:丘盛文
副组长:王晋 郑友强 朱彬山 陈聿铭 陈强
联络员:苏武生 刘帅 陈金阳 林丁榜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组织、指导做好所管辖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桥梁、下穿通道等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督促所管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工地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应转早转、应转尽转”的原则,明确转移范围,对危险区域受威胁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二是负责组织、指导正本清源工程项目及所养护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维修项目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汛临期间督促、指导市政污水管网、泵站设施养护单位加强排查频次,视情形提前预置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设备,做好第一时间投入应急防汛工作准备,确保安全可控;三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运管组(运输中心)
组 长:吴世杰
联络员:黄海彬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旅游客运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城市公共交通、旅游客运减班停运并监督实施,组织运力做好交通枢纽滞留旅客疏运;二是负责所管辖渡口码头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针对渡口码头等关键部位区域,落实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时跟踪台风动向,加强渡口码头及相关设施的加固维护,加强渡口码头监管,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产生危险,适时配合做好渡口码头的关闭及恢复工作,指导做好渡口码头滞留游客疏散工作;三是负责汛期期间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受困人员和防汛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建设口(由建设科、质安站组成,下设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组、工地组)
分管领导:陈渴水
成员:王芬容 洪武结
(1)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组(建设科)
组 长:王芬容
联络员:陈俊彦
主要职责:
一是指导、督促城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做好停车场隐患、险情或灾情暴发点的排查,对于可能因大风、大雨造成影响的重点部位要及时采取加固、防洪措施,并确保各类应急抢救物资、设施设备的完好,预防事故发生;二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工地组(质安站)
组 长:洪武结
联络员:余清选
主要职责:
一是组织、指导区管房屋市政交通工程在建工地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协助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做好市管在建工地防汛防台风工作;持续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易受强风、强降水、雷电等影响的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紧盯在建工地深基坑、临街塔吊,尚未建成且破坏原有排水系统的工地、临海工地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区域,落实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掌握风险点位、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风险隐患整治清单,定细问题原因、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应急措施四要素,加快整治,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二是根据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更新转移安置人员清单,对接各镇街、区应急局等部门按时更新安全可靠转移安置场所清单。根据地质灾害预警、防台风暴雨应急响应启动实际,建立巡查专班,及时巡查除险;三是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区管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停工和人员转移并监督实施;协助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做好市管在建工地停工和人员转移工作,按照“应转早转、应转尽转”的原则,及时组织工地人员有序疏散至安全地带或指定的应急避难所,确保疏散过程的人员安全,同时做好疏散人员的登记和安抚工作。要求所管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更新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人员分工、物资储备、撤离路线及安置点等信息。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地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置场所卫生环境整治和设备维护检修,建立转移人员管理工作机制,防止人员私自返回危险区域;及时统计人员转移情况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四是灾后优先修复受损的临时工棚、施工围挡、塔吊和电力线路等关键设施,确保工地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及时开展深基坑等工地积涝等重点区域部位的排查除险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如建筑工地出现险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灾情,通知有关人员抵达险情现场协同抢险队伍抢险,指导灾情抢险工作,同时组织好其他灾后修复工作;五是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建设工程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六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住房口(由住房科、土储中心和燃气中心组成,下设房屋管理组、物业管理组、燃气管理组)
分管领导:高明煅、刘万新
成员:陈福安 吴相垚 陈子恒 陶焘
(1)房屋管理组(住房科)
组 长:陈福安
联络员:黄巧新
主要职责:
一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房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镇街加快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清人封房房屋巡查工作;负责提供房屋安全相关信息资料,督促、监督各镇(街)组织转移危房住户;负责指导房屋安全突发险情的安全评估,组织专家制定抢险方案,指导、协调开展房屋安全抢险救灾;二是指导、督促各镇(街)切实加强小散工程、城中村改造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御措施到位;三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物业组(土储中心)
组 长:吴相垚
联络员:宋鸿儒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督促物业企业做好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及地下空间的值班安排,及时通知物业企业启动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储备到位,协同抢险队伍抢险,指导抢险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单位加强巡查,落实好防台风各项防御工作;三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燃气组(燃气中心)
组 长:陈子恒
联络员:叶志超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燃气应急抢险抢修工作;配合市市政园林局做好燃气场站、管道燃气在建项目等的防台防汛工作;二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职责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报防汛办公室备案,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
上述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组长等因工作和职位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六、暴雨灾害应急响应
(一)气象暴雨Ⅳ级预警,Ⅳ级应急响应前
防汛办公室及时将相关指令工作要求传达给各工作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启动本部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加强值守。各工作组结合业务实际,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防暴雨洪水相关信息,加大在建工地、深基坑、物业小区、所管辖交通道路(下穿通道)、危旧房屋、排水系统、污水设施、环卫设施、夜景照明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力度,特别要注意防范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危房倒塌、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
(二)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在岗带班。
2.园林环卫口:加强城市易积涝点、车行下穿通道、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的排查,及时协调养护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加强排水管网巡查养护,及时消除市政雨水设施淤堵隐患;检查各管养单位抢险物资和器材配置储备情况,不足部分及时补充,确保应急抢险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3.市政交通口: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污水项目等在建工程的代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做好防汛工作。
4.建设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在建工地排水设施巡查检查,组织开展巡查工作,重点检查有深基坑及沿海项目,对发现的隐患、险情等及时督促整改。
5.住房口:指导、督促镇(街)加强老旧危房巡查,排除安全隐患;检查房屋安全应急抢(排)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器材配置储备情况,不足部分及时补充,确保应急抢险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三)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处级领导、一名科级干部在岗带班及一批次防暴雨班在岗值班;上传下达市、区防汛办工作指令要求,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反馈区防汛办。
2.园林环卫口:一是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我局管养的城市易积涝点、车行下穿通道、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及时掌握风险点位、摸清隐患底数,及时督促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完毕的应督促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各管护单位加强环卫设施的排查与监测,重点巡查地势较低的环卫设施,落实专人值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因积水造成触电等灾险情。
3.市政交通口:一是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污水项目等在建工程的代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做好防汛工作;二是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停运山区线路公共交通客运班次。
4.建设口: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在建工地排水设施巡查检查,组织开展巡查工作,重点检查有深基坑及沿海项目,对发现的隐患、险情等及时督促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完毕的应督促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二是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停车场(库)排查工作,督促停车场经营单位做好停车场隐患、险情的排查,对于可能因大雨造成影响的重点部位要及时采取加固、防洪措施,并确保各类应急抢救物资、设施设备的完好,预防事故发生。
5.住房口:一是指导各镇(街)加强老旧危房巡查,做好应急排险准备,适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拉设警戒线,设立警示标志,督促各镇街加强转移人员管理,确保不出现人员回流现象;组织人员抽查各镇(街)人员转移及预警设施落实情况;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小区排水设施巡查检查,重点排查地下车库隐患、险情,对于可能因大雨造成影响的重点部位要及时采取加固、防洪措施,做好应急物资、挡水沙袋、设备盘点;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对未整改到位的隐患等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促、指导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单位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低洼处的强、弱配电设施,对因设置位置低洼的强(弱)电控制箱体,应准备好沙袋进行必要的围挡,防止进水造成设施损坏或漏电。对在巡查中发现控制箱体进水或其他漏电现象,巡查人员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报夜景控制平台,故障隐患未消除前,不得送电;四是做好燃气场站和设施的动态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抢修。
(四)暴雨Ⅱ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处级领导、一名科级干部在岗带班和增加一加强班在岗值班,及时上传下达市、区防汛办工作指令要求,进一步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反馈区防汛办。
2.园林环卫口:一是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我局管养的城市易积涝点、车行下穿通道、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对出现山体滑坡、车行下穿通道积水达深度到30厘米,第一时间做好封闭措施,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防止现场险情扩大,并将现场处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各管护单位加强环卫设施的排查与监测,重点巡查地势较低的环卫设施,落实专人值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因积水造成触电等灾险情。
3.市政交通口:督促在建农村公路、市政道路、市政雨(污)水设施项目暂停施工,督促代建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应转尽转并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市政污水管网、泵站设施养护单位提前预置防汛物资及应急队伍,确保做好第一时间能够投入应急防汛工作,处置到位。
4.建设口: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督促深基坑旁活动房人员、低洼地带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旁在建工地、易滑坡地带等危险地带受威胁人员应转尽转;梳理出需转移安置人员清单,对接区应急局,协调各镇街对需转移安置人员做好妥善处置,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区防指;组织人员深入各在建工地开展巡查,确保人员应转尽转,防止出现人员回流现象;二是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地车场(库)排查工作,督促停车场经营单位做好停车场隐患、险情的排查,对于可能因大雨造成影响的重点部位要及时采取加固、防洪措施,并确保各类应急抢救物资、设施设备的完好,预防事故发生。
5.住房口:一是根据降雨发展趋势,指导、督促镇(街)及时组织危房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妥善处置转移人员,进一步组织抽查危房人员转移情况,危房隔离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指令,小散工程、城中村项目应停尽停,并做好防汛安全管理;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停止燃气配送工作。并随时关注行业方面的应急突发情况,保障抢修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督促燃气企业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五)暴雨Ⅰ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根据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通知应到岗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及时将市、区防汛办各项工作指令传达给各工作小组,跟踪督办领导交办事项,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要求反馈区防汛办;组织督查各工作组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2.园林环卫口:一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巡查我局管养的城市易积涝点、车行下穿通道、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对出现山体滑坡、下穿通道积水深度达到30厘米,第一时间做好封闭措施,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防止现场险情扩大,并将现场处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各管护单位加强环卫设施的巡查与监测,重点巡查地势较低的环卫设施,落实专人值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因积水造成触电等灾险情。
3.市政交通口:一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巡查在建农村公路、市政道路、市政污水项目现场各项防御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督促其立即整改;二是对已经出现险情的区域,督促代建单位、管养单位、各镇街及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局领导;三是根据上级工作指令,组织应急救援车辆及司机集结到位,做好转移危险地带受困人员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4.建设口:一是组织所有一线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各区管在建工地,全面排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应停尽停,应转尽转”工作要求的,台风后进行通报处理并视情况记不良行为记录;出现险、灾情时,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第一时间出动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参与应急抢险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视情况报请市区防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人员转移工作,险情处置情况及时报局领导;二是组织人员再次检查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各项防御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对已经出现险情的区域,督促各停车场责任单位立即关停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局领导。
5.住房口:一是组织人员再次抽查各镇街危房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督促其立即转移并对危房隔离措施落实到位。组织人员再次检查各镇街小散工程、城中村项目的停工情况及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二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检查各物业小区,对已经出现险情的物业小区,视情况协助镇(街)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并将现场处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三是督促各燃气场站停止燃气行业方面的生产、营业等活动,并进一步加固燃气场站;及时转移在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及突发地质灾害周边或积水严重的燃气场站内的工作人员。
七、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当市、区相关部门发布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时,我局立即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当启动应急响应时,相应响应行动的负责部门必须及时、快速地根据本预案或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各工作小组要建立预警叫应和联动响应机制,当气象部门发布临灾预警特别是橙色、红色预警时,立即通过短信、工作群等多渠道“叫应”相关单位应急责任人、基层防汛责任人以及各类工程工地、设施设备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伍责任人等。
(一)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及时将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相关指令传达给各业务科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在岗带班;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按需反馈区防汛办。
2.园林环卫口:一是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加强排水管网巡查养护,及时消除市政雨水设施淤堵隐患;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我局管养的城市易积涝点、车行下穿通道、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及时掌握风险点位、摸清隐患底数,及时督促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完毕的应督促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做好绿化树木修剪加固,减少乔木倒伏风险;三是督促指导各管护单位加强环卫设施的排查与监测,重点巡查地势较低的环卫设施,防止发生因积水造成触电等灾险情;
3.市政交通口:一是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污水项目等在建工程的代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排水设施检查,做好防汛工作;组织检查各管护单位应急物资、抢险器材储备管理和应急抢险人员值班情况,要求各管养单为做好应急抢险准备,随时开展应急抢险工作;二是组织检查公交公司及所辖渡口码头,要求其做好隐患排查及防台风安全工作。
4.建设口:一是督促各工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低洼地带工棚及高边坡、地灾点旁在建工地,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等,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核对需转移安置人员清单,对接区应急局等部门梳理出安全可靠转移安置场所清单,将需转移安置人员有序移交各场所主管部门;通知全区建筑工地对围挡进行加固,特别针对临街、临海项目要求采取部分拆除围挡措施,并对拆除掉的围挡进行妥善固定;主动对接市住建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提前降套架或降塔身高度,对临街塔吊进行重点跟踪,采取措施防止塔吊倒向居民楼或倒向街区,必要时拆除塔吊起重臂;组织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检查抢险物资及设备,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二是督促各城市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5.住房口:一是督促、指导各镇(街)开展危房、小散工程、城中村项目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组织检查房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器材,做好房屋应急防御准备;二是督促各物业小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地下车库排水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部位以及位于低洼处的强、弱配电设施,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到位;四是组织、指导燃气应急抢险抢修工作。
(二)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及时将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相关指令及各项工作要求传达给各业务科室;实行24小时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一名处级领导、一名科级干部及一批次防台风班在岗值班;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按需反馈区防汛办。
2.园林环卫口:一是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加强排水管网巡查养护,及时消除市政雨水设施淤堵隐患;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我局管养的城市易积涝点、车行下穿通道、临水临崖及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及时掌握风险点位、摸清隐患底数,及时督促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完毕的应督促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并将情况上报局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做好绿化树木修剪加固,减少乔木倒伏风险;三是督促指导各管护单位加强环卫设施的排查与监测,重点巡查地势较低的环卫设施,防止发生因积水造成触电等灾险情,对可能被吹动的果皮箱做好加固措施;四是组织检查各管护单位应急物资、抢险器材储备管理和应急抢险人员值班情况,要求各管养单位要保持每天24小时轮班值守,领导带班,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3.市政交通口:一是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市政道路、桥梁、市政污水项目等在建工程的代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排水设施检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督促管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及应急队伍人员保持每天24小时轮班值守,并安排领导带班,随时准备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准备;二是组织人员对管辖渡口码头开展巡查,各渡口码头是否按要求停止渡运;督促其做好隐患排查及防台风安全工作。
4.建设口:一是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地进一步开展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停止海上及滨海施工工地作业,按要求转移深基坑旁活动房人员;二是组织防台专项检查小组对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地开展防台安全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有深基坑,有临山临水、低洼地带工棚,有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设施及地处高边坡、地灾点的项目;检查深基坑旁活动房人员是否应转尽转,围挡是否拆除或加固,塔吊是否按要求做好相关措施等;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督促整改完毕,如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并视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应急处置措施;督促深基坑旁活动房人员应转尽转,协调各镇街对需转移安置人员做好妥善处置;再次确认需转移安置人员清单,并通知各在建工地做好随时停工、人员转移准备工作;三是组织检查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和抢险机械准备情况,并通知各应急队伍按要求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四是组织随机抽查各公共停车场(库)的防台工作,重点检查地下车库排水情况是否通畅,抽水机、挡水沙袋等防汛物资是否准备到位,督促各经营单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5.住房口:一是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指导各镇(街)开展老旧危房巡查,做好房屋应急抢险准备,适时组织危房住户转移工作;二是指导、督促各镇(街)加强巡查,切实加强小散工程、城中村项目的防台工作,并组织人员随机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围挡、脚手架或外架等是否按要求进行加固或拆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各镇(街)抓紧整改到位;组织检查危房应急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和抢险机械准备情况,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三是组织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的巡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提醒、告知业主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架花盆等易坠物,做好防范;重点检查地下车库,特别是出现过积水的地下车库,要求物业公司全面做好地下车库的排水疏通工作,抽水设备、挡水沙袋准备到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组织检查物业小区应急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和抢险机械准备情况,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四是组织检查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单位的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五是督促各燃气企业要紧盯天气情况,如遇暴风暴雨天气,随时做好停止配送工作,切实保障送气人员的人身安全。并随时关注燃气行业方面的应急突发情况,保障抢修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督促燃气企业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三)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及时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相关指令及各项工作要求传达给各业务科室;进一步落实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安排一名处级领导、一名科级干部及二批次防台风班24小时在岗值班;组织人员对各工作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督办主要领导通知需落实事项,实时更新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按需反馈区防汛办公室。
2.园林环卫口:一是督促各养护单位进一步落实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加强道路巡查,对可能出现山体滑坡的路段提前进行预警处理,对可能出现积水的下穿通道,备好抽水设备并做好随时封闭的准备,如有出现封路或封闭下穿通道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二是督促各养护单位组织人员对管养范围内乔木进行疏枝加固,对可能被吹动的果皮箱做好加固措施,对地势较低环卫设施进行检查排险,落实专班值守,防止发生严重城区内涝造成交通阻断等灾情。三是组织检查各管护单位应急物资、抢险器材储备管理和应急抢险人员值班情况,要求各管养单要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3.市政交通口:一是要求各在建工程的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应转尽转,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好施工现场防御台风各项工作;二是督促市政污水管网、泵站设施管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应急队伍人员保持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并安排领导带班,随时准备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准备;组织检查各管护单位应急物资、抢险器材储备管理和应急抢险人员值班情况;三是当实测风力达到9级时,按区防指指令组织公共交通、旅游客运、高山公交减班或停运;同时做好宣传和告知工作;四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各码头、公交场站等,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停运。
4.建设口:一是当实测风力达到8级时,组织在翔在建工地停工,落实高空建筑设施防风措施;根据气象条件及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全区所有房屋建筑、交通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地全体人员从施工现场和临时工棚撤离到安全住所,危险状态解除前不得返回施工现场和临时工棚;二是组织所有一线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各区管在建工地,全面排查防御台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在建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指令,工地应停尽停,人员应转尽转,逐一核查转移对象,按照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置,并将人员转移情况清单移交各镇(街)。加强安置场所卫生环境整治和设备维护检修,建立转移人员管理工作机制,防止人员私自返回危险区域;三是进一步组织检查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通知各应急抢险队伍人员、抢险机械、运输车辆等集结到位,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四是进一步组织检查停车场应急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通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集结到位,做好随时投入应急抢险的准备。
5.住房口:一是督促指导各镇(街)组织危房住户转移工作,指导处置房屋安全突发险情,并督促各镇(街)切实做好转移人员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回流现象;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检查各镇(街)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指导、督促各镇(街)开展小散工程、城中村项目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排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上级指令,工地应停尽停,人员应转尽转;三是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各物业小区防御台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上级工作指令未执行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四是组织检查物业小区应急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的完好性,通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集结到位,做好随时投入应急抢险的准备;五是及时转移在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及突发地质灾害周边或积水严重的燃气场站内的工作人员;危险区域的燃气抢险队伍,在确保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需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四)台风I级应急响应
1.防汛办公室:及时将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相关指令及各项工作要求传达给各业务科室;根据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通知应到岗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实时更新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并按需反馈区防汛办。
2.园林环卫口:一是督促各养护单位进一步落实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加强道路巡查,对可能出现山体滑坡的路段提前进行预警处理,对可能出现积水的下穿通道,备好抽水设备并做好随时封闭的准备,如有出现封路或封闭下穿通道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二是督促各养护单位落实专班值守,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组织人员对管养范围内乔木进行疏枝加固;三是对可能被吹动的果皮箱做好加固措施,对地势较低环卫设施进行检查排险,做好地势较低路段的排水工作,防止发生严重城区内涝造成交通阻断等灾情;四是组织检查各管护单位应急物资、抢险器材储备管理和应急抢险人员值班情况,要求各管养单人员全员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3.市政交通口:一是要求各在建工程的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暂停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应转尽转,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好施工现场防御台风各项工作;二是督促市政污水管网、泵站设施管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及人员全员每天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随时准备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准备;三是组织应急救援车辆及司机集结到位,根据上级工作指令,做好转移危险地带受困人员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4.建设口:一是组织所有一线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各区管在建工地,全面排查人员转移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应停尽停,应转尽转”工作要求的,台风后进行通报处理并视情况记不良行为记录;组织对转移安置场所开展全面巡查,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及责任人员在岗在位,现场有序,物资储备充足,不得出现人员回流现象;出现险、灾情时,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第一时间出动建设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参与应急抢险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视情况报请市区防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人员转移工作,险情处置情况及时报局领导;二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再次检查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各项防御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对已经出现险情的区域,督促各停车场责任单位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局领导;
5.住房口:一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次抽查危房人员转移情况,重点检查已经出现的房屋安全突发险情,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组织人员再次检查小散工程、城中村项目的各项防御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对已经出现险情的区域,督促各镇街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局领导;三是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检查各物业小区,对已经出现险情的物业小区,视情况协助镇(街)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并将现场处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四是指导和督促各燃气场站停止燃气行业方面的生产、营业等活动,并进一步加固燃气场站;及时转移在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及突发地质灾害周边或积水严重的燃气场站内的工作人员;危险区域的燃气抢险队伍,在确保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需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八、响应结束抢险保障与信息报送工作
(一)响应结束。当收到台风应急响应解除时,应急即转为平常值班和常规工作;局防汛办协调各口引导住建和交通、市政园林系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二)抢险保障。当发生险情、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根据需要提请区防指提供帮助。参与抢险人员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既要强调责无旁贷做好排险救灾工作,又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既要强化担当,又要克服麻痹思想;既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又要在防汛防台前再次开展“动态清零”的安全排查。优先保障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送;优先保障疏导转移人员。
(三)信息报送。各口牵头对口小组负责本系统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局防汛办公室汇总。信息报送要求快速、准确、详尽。灾情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灾害的基本情况;灾区发生灾害前各类房屋、道路交通、市政园林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灾害后被破坏情况;工程抢排险情况;重要建筑物、市政园林设施、设备的结构类型被破坏情况;灾害后生产运行评估和人员伤亡情况。
(四)灾后评估。灾害发生后,局防汛办公室牵头评估工作,各口迅速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受到灾害破坏的住建和交通、市政园林行业房屋、道路基础设施、设备和重要建筑物进行初步技术鉴定,分析受灾程度,提出处置对策,为灾后应急抢修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依据。涉及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工作,由各口各单位负责申报。
九、宣传、培训、演练与预案管理
(一)宣传方面。各口结合业务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工具积极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教及抢险救灾宣传。
(二)培训。各口依职责组织对工地、交通运输、物业小区、市政排水行业、水务行业、燃气行业、绿化行业及所属、所监管的各企业应按照各自业务需要开展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防汛防台风业务培训。
(三)演练。各口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需要,每年举行不少于1次的针对性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并增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每年3月1日前,各单位将抢险车辆、机械和物资、器材准备情况,以及抢险救灾队伍、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情况报局防汛办公室备案。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修订。局防汛办公室牵头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和修订。每年、每次受暴雨、台风严重影响过后,对暴雨、台风防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复盘评估,对重特大灾害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本预案的改进意见,按规定程序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书面检查、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其联系方式
2.各管养单位防汛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3.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应急抢险队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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