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09-05-2015-002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15〕12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17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区市政公司:
为提升翔安区防洪防台风管理水平和应急服务供应能力,保障全区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依据《厦门市洪涝灾害应急救助保障预案》、《翔安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翔安区抗旱应急预案》及《厦门市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更为详细具体的部门应急处置方案。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2015年8月17日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目录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责
三、工作原则
四、编制依据
五、适用范围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
七、应急响应启动具体细则
八、善后工作
一、工作目标
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的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防范体系;提升我局防洪防台风管理水平和应急服务供应能力,为全区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应有的保障和服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城区防洪防台风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城区防洪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区排洪工程的汛前、汛中、汛末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洪涝灾害隐患点,并落实责任人;负责督促各部门、各镇(街、场)职责范围内各类房屋险情的排查、人员转移;
2.组织、指导做好全区区管在建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管理区域防洪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适时负责通知区管在建工程工地停工,同时组织人员转移工作,及时统计在建工程工地、工棚等人员转移情况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负责市政、园林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应急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行道树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恢复供水,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落实区领导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对人民生产、生活的威胁和影响,不断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应急工作纳入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建设系统应急管理水平。
2.以防为主。把事故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3.平动结合。把平时加强警惕与事故发生时及时作出反应相结合,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平时的宣传、培训、演习与事故发生后及时消除影响的有机统一。
四、编制依据
根据《厦门市洪涝灾害应急救助保障预案》、《翔安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翔安区抗旱应急预案》、《厦门市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五、适用范围
根据历史资料和专家分析研究,对翔安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主要台风和洪涝灾害有:台风、暴雨、风暴潮、洪水等。
台风、暴雨、风暴潮、洪水灾害概况及特点:
翔安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年温湿多雨,四季温和;全年有两个主要雨季,5~6月为梅雨季,此段雨量占全年的39%,7~10月为台风暴雨季,降雨量占全年的50%。降雨的地理分布不均,由西北部山区向东南沿海递减,相差近一倍。
每年7月~9月为台风季,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影响频繁,年平均影响3~4次。暴雨频繁发生,类型为锋面雨和台风暴雨,特大暴雨主要还是台风暴雨;特别是正面影响翔安时,常常带来二至三天的暴雨,其强度大,范围广。由于河流短、河床浅窄、坡度大,山洪进入河口地区,又常遇到海水涨潮顶托,极易造成严重的破坏性灾害。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规定,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落实单位领导及有关防汛人员职责,明确各部门防汛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防御特大洪水、台风工作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翔安区建设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翔安区建设局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建筑工地、城区市政设施和物业管理的抗洪、抗台风安全及防洪排涝工作,并做好城区防汛抢险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清乐
副组长:洪东京、李岁端、陈节约、王毅
成 员:庄亚阳、卓根旺、黄卫东、洪长河、王晋、洪武结
为明确防洪防台风工作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根据建设系统的行业特点,现将各部门防洪防台风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建筑工地组
分管领导:李岁端
责任单位:建设安全科、质安站
责 任 人:黄卫东、洪长河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各建筑工地的抗洪、抗台风安全及防洪排涝工作,建立与各建筑工地的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建筑工地值班情况,组织检查建筑工地的脚手架、井架、塔吊、深基坑支护、活动房、临时施工用电、简易工棚等基建设施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根据预案要求将建筑工人和建筑物资适时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落实防汛物资(水泥不少于40吨)和机械设备(装卸机不少于2台);若建筑工地出现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亲临险情现场组织抢险队伍,指导灾情抢险工作,同时组织好灾后修复工作。
(二)城区市政组
分管领导:陈节约
责任单位:市政环卫处
责 任 人:王晋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城区防汛抢险的组织工作,检查市政设施和夜景工程等安全情况;疏通好城区雨污水管道,确保城区顺畅排水;对易受淹的地区根据预案要求配合各镇(街、场)适时转移人员、物资;若城区市政设施出现险情及主要道路受到堵塞,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亲临险情现场组织抢险队伍,指导排险工作,同时组织好灾后城区市政设施、道路、公园、公共绿地及道路两侧树木等修复工作。
(三)危房与物业组
分管领导:洪东京、王毅
责任单位: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洪武结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场)及相关单位,排查危房安全隐患,落实危房人员转移。负责组织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值班安排,督促物业企业启动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储备到位,组织好物业企业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准备抢险。
(四)应急抢险组
责任领导:阮剑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司、乾翔物业公司
责任人:张志坚、黄善周
应急车队及应急抢险队伍由翔安区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厦门乾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加强车队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停放到安全的位置。同时,做好对各类专用车辆的调配,根据上级指示,随时待命,督促在防洪排涝工作中各类车辆的使用。特别注意外出作业时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馈、上报。应急队伍集中在同一地点,随时待命,统一着装,需要时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五)保障督查组
分管领导:洪东京
责任单位:综合科、管理科
责 任 人:庄亚阳、卓根旺
负责做好本系统防御特大洪水、台风的日常工作,做好值班安排、上传下达及宣传工作,及时提供水情、雨情、灾情,做好防洪、防台风调度工作的参谋及全系统灾情统计工作,检查落实各组防洪防台各项预案的实施,确保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安置房小区的联络。
七、应急响应启动具体细则
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翔安的实际,当市、区相关部门发布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时,应急系统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当启动应急响应时,相应响应行动的负责部门必须及时、快速的根据本预案或者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
1.当接到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台风III级(暴雨II级)应急响应时:
(1)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做好消息传达工作。
(2)各业务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台风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保障督查组要组织各业务部门安排值班人员,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沟通联系。
2.当接到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台风II级(暴雨I级)应急响应时:
(1)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台风、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消息,按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全面布置防御台风、大暴雨或特大暴雨任务。
(2)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防汛抗灾工作,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业务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一旦出现险情,领导要亲临险情现场指挥。
(3)建筑工地组组织建筑工人和建筑物资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及时提供防汛物资和机械设备用于排除险情;一旦建筑工地出现险情,抢险队伍做到随叫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4)城区市政组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疏通好城区雨污水管道,确保城区顺畅排水;一旦城区市政设施出现险情及主要道路受到堵塞,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亲临险情现场组织城监、环卫等抢险队伍,指导排险工作。
(5)危房与物业组对易受灾地区的老楼危楼及时协调各镇(街、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一旦危房出现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及时协调各有关镇(街、场)以及物业公司分管领导组织人员亲临险情现场做好危房住户的安全转移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应急抢险组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防汛工作组的联络,听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7)各工作组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保障督查组要及时汇总并将防洪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接到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台风I级应急响应时:
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抗台风紧急会议,全面布置任务。在台风II级(暴雨I级)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基础上,根据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通知应到岗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
4.当收到暴雨或台风应急响应解除时
(1)对暴雨或台风过后的灾情进行统计,并将防洪抗台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配合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清理道路,清扫城区卫生,疏通雨污水管道,恢复暴雨或台风过后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正常生产以及城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八、善后工作
1.了解、掌握应急处置结果以及仍然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统计、汇总、反映。
2.根据受损失程度及人员安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适当的物资补偿和人员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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