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4-09-04-2023-008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23〕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4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2021版)的通知》(厦府办发明电〔2021〕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设置,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杜绝施工围挡未经批准擅自超出项目净用地范围,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及建设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刻认识工地围挡规范设置对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图集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出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严格落实用地管理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联合验收相关措施的通知》(厦建审〔2022〕5号)文件精神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企业在动工建设前应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二)强化边界意识。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要签署保护耕地承诺书,施工围挡应设置在红线范围内,严禁超红线施工,树立边界意识。
(三)若因施工需要,临时租借农村集体用地,须向资源规划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严格按照围挡图集施工。严格落实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2021版)的通知》(厦建工〔2021〕99)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围挡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建设(代建)单位应按要求列支、拨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定和落实围挡图集执行情况的奖惩机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图集要求。
(二)施工单位是第一责任单位。要根据用地红线、图集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围挡设计及施工方案,确保按照图集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出现超越红线施工、占地,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的行为。
(三)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围挡设计及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符合图集要求,并加大围挡设置及维护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责任的,要切实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区资规分局要持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利用无人机、专项巡查,主动开展耕地保护巡查。
(二)区建设与交通局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监督及专项巡查等方式,持续对施工围挡设置情况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土地的相关责任主体,适时联合资源规划部门采取约谈责任主体,拒不整改的,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责任主体为我市国企的,视情况抄送国资管理机构。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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