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3-07-11-2022-003
- 备注/文号:厦翔农〔2022〕2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7
为强化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与林有约”—2022年林业重要节点系列宣传方案》和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22〕2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提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水平,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与林有约”—2022年林业重要节点系列宣传方案》和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22〕2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宣传依法治火为主线,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为构建和谐林区和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及森林防火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野外火源、野外用火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知识,紧急避险常识及防范应对的基本技能;
(五)以案释法,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六)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
(七)生态、文明祭扫典型做法;
(八)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对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意义的宣传。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常态化宣传。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和开展常态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多样化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刊、网络、微信、景区门票、云广播、语音提示杆、LED显示屏、手机短信、进村入户宣传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人员活动密集位置和场所,通过开辟森林防火宣传栏、增设森林防火宣传牌(碑)、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广和影响力大的作用,构建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三是深入林区林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施工作业点等,宣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组织安全避险技能演示,提高重点部位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四要通过媒体、宣传栏、宣传板、宣传车等手段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打击查处野外违法用火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重点时段宣传。
1.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春季(3月中旬-4月中旬)、秋冬季(9月中旬-10月中旬)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电视上有影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专栏、网络上有文字、手机有短信、林区有标语、路口有牌碑、重点区域有警示。组织宣传力量进林区景区和学校、入农户和种植养殖户、访林区林缘企业及施工单位,构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支持”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2.开展重点时段宣传。一是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时段,加强对林区林缘农田周边等野外用火重点区域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实施计划烧除,主动消除火灾隐患。二是造林准备及集中造林时段,重点宣传用火审批管理规定,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以及林区企事业单位,在生产作业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三是在清明、中秋、国庆、冬至、春节等传统节日,针对休闲旅游和民俗活动野外用火高峰期,督促森林防火网格责任人员,深入村(社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墓区墓地等,引导教育进山人员依法依规用火,倡导文明生态祭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四是“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五是两会及各重大活动期间,加强隐患排查,指导督促村(社区)、森林经营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重点区域宣传。
1.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沿线、西气东输沿线、电力走廊沿线,设立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碑)等标识,发挥警醒作用。
2.在重点林区、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组织开展“进村(社区)入户、进校园、进林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墓区”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确保宣传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细化宣传教育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深入林区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及进山森林防火哨卡,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责任、措施落细落实。同时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动态信息的收集和阶段性总结,及时推广成效明显的经验做法,并将春季(4月20日)、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10月20日)和全年宣传总结材料(12月20日),以及“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宣传情况,报送区林政资源事务中心,报送邮箱:xaqf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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