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时间:2024-07-25 17:33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设9个内设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落实全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机要等工作;协调落实机关依法行政、效能督查、人事(含离退休干部)、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协调指导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各项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指导农业、林业、水利与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乡村振兴科。承担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考核、评估和督查工作;指导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培训工作等。负责我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与省内经济欠发达县的挂钩帮扶和对口协助工作;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参与相关项目的筹划、协调;指导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承担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等本局有关农村事务性工作。

  (四)厦门市翔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等)、林业、水利、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等)、林业、水利、渔业等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辖区内跨片区和具有全区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兽医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牲畜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集体财务、农民负担等领域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林业资源、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领域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设施、河道、湖泊、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和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等水利领域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渔业养殖生产中使用药物、饲料和添加剂、水产品质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等渔业领域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的事务性工作。

  (六)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并负责在全区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农户的技术、信息咨询;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耕地保护技术;开展土壤肥力监测、肥料与农作物养分检验检测和土壤环境质量分析评价;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与测报信息传递、农作物病虫害灾情分析及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承担相关人员植保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社会服务,完善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指导网络建设;承担种子生产、经营与种子质量管理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七)厦门市翔安区农村经营发展中心。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和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评估、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备案、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各镇农村会计队伍管理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八)厦门市翔安区林政资源事务中心。检查、监督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管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审批、发放、注销林木采伐许可证;监督森林采伐、木材加工和运输;按照权限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监督森林年采伐限额和总采伐量计划的执行;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权限审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九)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设施、非建成区水域及其岸线防洪、防潮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河务管理的相关调查研究、监测数据的分析统计和河长制相关信息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4.承担水电站库区移民原迁人口及增减人口进行登记核查、区移民扶持项目的编制及实施等方面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

  邮政编码:361101

  办公电话:0592-7889898

  办公传真:0592-7889800

  值班电话:0592-7889500

  值班传真:0592-78807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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