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2-10-00-2016-006
  • 备注/文号:翔卫计〔2016〕14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29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翔安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9-29 17:38

镇(街)计生办流管站、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现将制定的《厦门市翔安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

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发〔2016〕25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卫办流管函[2016]71号),保障流动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有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为抓手,以协调制定维护和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的配套政策为支撑,不断完善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水平,重点保障农民工和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在全范围内,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15-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和6-14周岁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学校、职场和社区等场所教育并重,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90%;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全共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各1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10个。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形成有利的政策环境。镇(街)计生办要强化主动协调意识,建立内部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不定期协调等形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的政策,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区流管站和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各镇(街)计生办和卫生院要加强内部协调联动,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服务的政策要将流动人口纳入服务范围。计生协会要根据职责制定计划方案。

(二)加强基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项目管理范围,与户籍人口同标准、同要求,全面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要针对流动人口工作、居住的主要特点,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创新服务模式,使流动人口能够方便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服务。加快整合基层社区卫生计生资源,健全卫生计生服务网络,结合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优化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卫生计生服务功能,重点落实涉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服务,发挥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网络优势,提高服务流动人口可及性和有效性。

(三)做好主题宣传与政策宣传解读。以国家卫生计生委每年开展的人口流动,健康同行及市服务均等健康情·你我融合在厦门”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2016年的主题是:传播健康核心信息,树立科学健康观。各镇(街)计生办要根据主题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制作发放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项目宣传资料,印制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宣传资料,制作健康教育影音传播资料,设置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健康教育所,为流动人口做好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各镇街计生办要主动协调镇(街)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流动人口熟悉相关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流程。

(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镇(街)计生办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工厂、企业、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可从国家网站下载)。普及流动人口健康知识,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理念,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提升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五)精准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服务。镇(街)计生办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健康教育和促进服务范围,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服务活动。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健康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1、新生代流动人口(农民工)健康教育和促进。以工地、企业、市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场所,开展职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可采取项目化运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流动人口进行职业健康综合干预,重点防治职业病。依托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平台,招募有一定文化程度、沟通能力强、热心为工友服务的流动人口为志愿者,组织开展健康指导志愿者培训,通过同伴教育达到健康知识传播目的。

2、流动妇女健康教育和促进。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同伴教育等形式,以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孕前服用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为重点,为流动妇女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服务政策,做好跨地区服务的衔接和协调,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妇幼保健和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向流动妇女发放健康支持工具,指导流动妇女向家庭成员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整体健康素养水平。

3、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教育。各镇(街)计生办要主动的与所在地学校沟通配合,在流动儿童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个人卫生技能评比、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传播预防常见病和意外伤害、讲究个人卫生、口腔保健、坚持运动等健康知识,培养流动学龄儿童的个人卫生习惯;发放健康生活手册等,提高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将流动学龄儿童作为“小小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把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六)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在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厂企业、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自2016年起到2020年建设1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学校和10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通过在全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有力、有序和有效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计生办要根据工作任务调整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计生办于2016年1020日将工作方案报送区卫计局各镇(街)计生办要主动与综治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安检站、所在地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协调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与任务,区卫计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保证行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保障经费,提高能力建设。根据常住流动人口的规模及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制定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能力建设计划及资源配置政策,保证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经费,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专业人员健康教育能力培训,有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服务。

(三)开展督导与评估。区级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评估方案,对各进行计生工作分年度和期末督导与评估。各于每年11月1日前提交工作进度报告和优秀案例,上报本年度申报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名单和材料以及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选名单和情况报送卫计局流管站

 

附件:1、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名额分配表

2、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申报办法及评价标准

 

附件1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

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区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个数)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个数)

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个数)

1

马巷

 

1

2

2

新店

1

 

2

3

大嶝

 

 

2

4

内厝

 

 

2

5

新圩

 

 

2

合计

1

1

10

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

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申报办法及评价标准

 

一、评选程序

  (一)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的评选程序包括: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学校自愿申报并推荐,市级筛选推荐,省级评审(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以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估验收,确定全国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名单。

(二)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选工作由区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媒体动员、社区组织、自愿申报、社区推荐、上级评选等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自定。评选结果报卫计局流管站

二、工作要求

(一)镇计生办要组织好建设和评选活动,坚持富有流动人口特色、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成效显著、好中选优,并按照确定名额,评选出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学校和家庭。

(二)镇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每年11月1日前将本年度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名单和申报材料,以及本年度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情况报送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处。

三、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申报表(表1

四、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本标准所指企业特指职工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的前提条件是:无烟环境。

1、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积极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11、企业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组织引导流动人口在健康方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五、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本标准所指学校是指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校。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的前提条件是:流动儿童、户籍儿童混合编班,开设健康教育课、符合无烟学校标准、无集体性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发生。

1、将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并呼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2、成立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设专人负责,定期接受培训,做好计划和总结。

3、制定促进师生健康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校内禁烟、饮水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体育活动、体检和预防接种、健康帮扶等内容。

4、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定期接受培训。

5、开设高质量的健康教育课程,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和强度,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

6、为学生提供充足卫生的饮水和合理的营养膳食。

7、开展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体检,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疾病和多发疾病开展监测和管理。

8、校园环境符合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教学和生活建筑质量、教室黑板和课桌椅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足够使用的卫生厕所和洗手设施。

9、师生互尊互爱,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促进学生潜能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10、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健康互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学校健康工作支持。

六、流动人口健康家庭情况登记表(表2

七、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的前提条件是:父母将0-16岁的子女带在身边养育。

1、家庭卫生整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2、厕所卫生,垃圾定点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3、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

4、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5、合理膳食,戒烟限酒。

6、适量运动,心理平衡。

7、定期体检,科学就医。

8、优生优育、爱老敬老。

9、家庭和谐,崇尚公德。

10、邻里互助,支持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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