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12-10-00-2016-005
- 备注/文号:翔卫计〔2016〕11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09
各镇(街)计生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5〕252号),每年7-8月设立为“厦门市留守流动儿童安全特别关爱月”,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切实完善我市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采集、建档工作。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闽卫流管〔2016〕10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
闽卫流管〔2016〕102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国卫流管发〔2016〕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构建机制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构建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力争2016年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健康关爱机制有效运行,留守儿童家庭抚育教育功能进一步强化,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到2020年,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体系和制度更加完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身心健康更有保障。
二、明确任务,落实重点工作
(一)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提高监护人健康知识水平和监护能力。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对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结合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工作。按照《意见》的精神和《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计生工作人员要树立强制报告意识,积极开展并认真做好强制报告工作。医疗机构要及时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医疗救助。
(三)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健康扶贫工程要求,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的有效策略和方法,推广应用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核心信息,推进儿童友好型示范社区建设,配合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各地要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编发健康指导手册,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指导、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四)打造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平台,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能力。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通过开展“新家庭计划”、“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活动,以及创建阳光心灵室、亲情联络室等,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指导及服务,全面提高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配合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采集、登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了解其病史及身体状况,清楚其父母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或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促进相关数据信息共享,为精准健康关爱服务奠定基础。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依托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和需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问题的研究,为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撑。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将其纳入工作总体安排予以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流动人口、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宣传等业务部门职责,密切业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做好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协作、资源统筹和信息沟通。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机构和组织完成好健康关爱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二)加强各方联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联合社会、家庭和社区共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等活动相结合;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学校、家庭、志愿者等各方力量联动,形成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的互动局面。
(三)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信息终端等传播媒介,宣传普及儿童健康发展的核心信息、科学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的普及,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掌握相关卫生常识与技能。加大对健康关爱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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