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妇联、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医改“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厦卫计妇幼〔2015〕49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翔安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翔安区农村妇女(女职工)“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厦门市翔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翔安区总工会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翔安区农村妇女(女职工)“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是影响我区农村妇女(女职工)健康的常见疾病,根据《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厦卫计妇幼〔2015〕49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妇女(女职工)“两癌”检查工作,促使我区农村妇女(女职工)实现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特制定2019年翔安区农村妇女(女职工)“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两癌”检查和健康教育等健康促进方式,提高“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提升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通过培训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使承担农村妇女(女职工)“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农村妇女(女职工)“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2019年全年为8000例65岁以下已婚农村妇女、女职工、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免费提供“两癌”检查。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定期检查等方式,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项目领导和分工
1.全区“两癌”检查工作接受市卫健局、市妇儿工委、市总工会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区农村妇女和女职工“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两癌”检查工作的发动及实施,合理安排各镇、街(女职工)的任务数,确保项目按时按质的完成。
3.区“两癌”检查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指导组年度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
4.区、镇两级妇联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共同推进农村妇女、城乡已婚低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5.区总工会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女职工参加“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6.区妇幼保健院、厦门市第五医院、辖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两癌”检查的业务工作。
7.区妇幼保健院做好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督导“两癌”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
(2)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阳性病例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乳腺超声检查:对乳腺检查可疑或异常者、有乳腺癌高危等人群进行乳腺超声检查(手诊后35%的人群)。
(3)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超声检查有异常的人群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超声检查后45%的人群)。
(二)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对“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上报等。
3.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1)各医疗保健机构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等)。
(3)宫颈细胞学检查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和检查报告填写以及“宫颈癌检查登记表”填写要求等。
(4)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超声检查、病理及诊断标准等)。
(5)钼靶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响标准、检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三)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广泛开展宣传农村妇女、女职工、城乡已婚低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的工作,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两癌”的防治,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2.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向检查人群传播“两癌”防治的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对发现疾病患者应积极告知可以得到救助的渠道和具体优惠的补助补偿政策,排除其后顾之忧。
四、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
广泛宣传“两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的知识水平和检查覆盖率。各相关部门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参加检查。
(二)开展检查
1.适龄妇女到指定检查地点接受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阳性者检查单位应开具阴道镜检查介绍信(医生签名、盖筛查单位公章)。患者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到区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进行免费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确诊。
2.乳腺彩超检查。检查医生开具乳腺彩超检查介绍信(医生签名、盖筛查单位公章)并登记,患者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到厦门市第五医院或“两癌”检查单位有彩超设备的超声科进行免费检查。
3.乳腺钼靶检查。检查医生开具钼靶检查介绍信(医生签名、盖筛查单位公章)并登记,患者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到第五医院放射科免费检查。
五、经费安排
每例筛查经费150元,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纳入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统筹安排。
经费安排
| 项目 |
服务内容 |
费用 (元/人/次) |
| 宫颈癌检查 |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
白带检查、脱落细胞取材 |
20 |
| 脱落细胞取材的耗材,脱落细胞涂片、固定染色及阅片 |
60 |
| 小计 |
80 |
| 阴道镜 检查 |
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后10%的人 |
90 |
| 组织病理学检查 |
阴道镜检查后50%的人 |
50 |
| 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 |
90 |
| 乳腺癌检查 |
乳腺癌宣教、信息管理及随访 |
4 |
| 乳腺手诊 |
5 |
| B超检查(手诊后35%的人) |
90 |
| 钼靶检查(超声检查后45%的人) |
200 |
| 病理检查(钼靶检查后8%的人) |
100 |
| 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 |
60 |
| 人均经费合计 |
|
150 |
六、工作要求
1.检查单位为检查对象建立检查档案,完整填写检查卡片,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受检妇女,对检查出的妇科疾病,应当及时告知和指导治疗;对疑似恶性肿瘤,负责追踪随访,督促患者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断及治疗。
2.各单位应做好乳腺彩超检查的登记工作,做好乳腺肿块、宫颈癌检查阳性病例等高危随访的相关登记和随访工作。区妇幼保健院应按要求做好阴道镜检查的记录工作,市第五医院应按要求做好乳腺钼靶检查的记录工作。
3.检查档案、检查结果(临床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乳腺彩超、钼靶X线检查和病理诊断结果)按要求录入厦门市妇幼信息系统的妇女病普查子系统,并定期汇总上报。
4.两癌”检查的卡片,阴道镜检查、乳腺彩超、钼靶X线检查的介绍信和检查的登记表等信息资料应完整保存备查。
5.“两癌”检查的工作量分配如下(含女职工):翔安区8000例。其中新店镇完成1600例,马巷镇完成1500例,内厝镇完成800例,新圩镇(含大帽山)完成800例,大嶝街道完成300例,区妇幼完成3000例。
6.项目时限: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七、信息上报
1.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每月1日前上报上个月的“两癌”检查项目月报表到区妇幼保健院。
2.区妇幼保健院应收集汇总检查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