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12-08-06-2020-001
  • 备注/文号:厦翔卫〔2020〕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2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02 16:46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周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周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为做好全区各级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和各行各业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一)政府各组成部门防控工作负责人。

  (二)公安分局一线民警。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分管领导,公交集团司机和分管领导。

  二、培训计划

  序号

  培训

  内容

  培训

  对象

  牵头

  单位

  培训

  时间

  备注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各医疗机构院分管领导、感科负责人;区疾控中心全体职工

  区疾中心疾控科

  1月22日

  上午8:30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日报告”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消毒措施和个人防护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日报告”填报的人员各1名

  区疾中心疾控科

  1月26日

  上午10:00

 

  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个人防护;防护服的穿和脱演示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工作人员各1名

  区疾中心疾控科

  1月27日

  上午9:30

 

  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个人防护;防护服的穿和脱演示

  公安分局一线民警

  区疾中心疾控科

  1月28日

  上午9:00

 

  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消毒措施和个人防护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分管领导,公交集团司机和分管领导

  区疾中心疾控科

  1月29日

 

  三、工作要求

  区疾控中心要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参训对象,确保应训尽训。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区卫健局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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