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7-01-00-2021-006
  • 备注/文号:厦翔司〔2021〕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4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关于授予陈江白等人民调解员等级资格的决定
时间:2021-10-14 08:44

 

 

各司法、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努力创造一流业绩,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调解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调协[2021]1号)、《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人调协[2021]1号),个人报名,我局评审研究决定授予陈江白等3名同志三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资格,授予王随印7名同志为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资格。

附件:翔安区获评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资格人员名单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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