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6-06-01-2025-001
- 备注/文号:厦翔民〔2025〕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各镇(街)、养老服务机构:
4月8日21时,河北承德市隆化县一养老院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开展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辖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全覆盖督导检查。各镇(街)要立即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或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定期组织开展覆盖辖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施工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二是安全疏散方面。酒精、消毒液等物资是否按易燃易爆品要求进行存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堵塞;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正常、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三是电气设备方面。电线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现象;电气设备是否过载运行;是否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有无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的情况。四是消防设施设备方面。消防栓、灭火器、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
二、加强分级分类组织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一是区级加强组织培训,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训,联合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培训。二是镇(街)要加强组织辖区社区助老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确保辖区从业人员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开展老年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老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分类培训教育,培训员工防火巡查检查重点、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和火灾应急处置对策,对老年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不随意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等安全常识,提高老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健全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区民政局压实行业监管职责,通过“机构自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全覆盖。各镇(街)要压实属地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幸福院、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消防安全检查全覆盖,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二是落实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推进服务场所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镇(街)要加强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操作流程,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其他要求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各镇(街)要压实属地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要落实隐患整改。各镇(街)要加强压实属地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行立改,对无法当场纠正的要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季度将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至区民政局。
三是要同步建立机制。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本辖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机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机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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