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4-04-01-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教〔2021〕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2
厦门市翔安区好萌友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培训机构正式办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机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好萌友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印斗山东路92号
三、法定代表人:陈炳旭,身份证号:35021219xxxxxxxx13
四、办学形式: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五、办学范围: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
六、办学期限:2021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
七、有关要求
(一)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我局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二)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信息,应及时报送我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再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得擅自设立办学分机构;
(三)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班次、上课时间、选用教材等应报送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向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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