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3-08-01-2017-008
- 备注/文号:厦翔知〔2017〕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8
厦门市翔安区知识产权局关于领取2017年度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时间:2017-09-18 09:45
各有关企业、个人:
2017年度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1日-2017年8月21日期间)现已审核、汇总完毕(详见附件),为顺利开展资助资金拨付工作,请于9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批系统打印收据,按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打印汇总表”——导出pdf版项目汇总表——与附件核对——打印——加盖公章(个人账户需签字);
2.点击“打印收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导出pdf版收据——核对数量、金额——打印——加盖公章(个人账户需签字);
(注:以企业账户申报国内发明人奖励并审批通过的,将单独生成一张收据,需另外填写领取奖励金代表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大中型企业账户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生成1-2张收据,需将金额不为0的收据打印盖章提交,金额为0的收据不必提交;
小微企业账户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生成1-3张收据,需将金额不为0的收据打印盖章提交, 金额为0的收据不必提交;
个人账户将生成一张收据,直接打印签字提交。)
3.属于个人账户的,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5.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翔安区知识产权局,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政府8号楼409室。
6.翔安区属企业(不包涵火炬翔安产业园企业)专利补助,请多交一份符合翔安区补助标准的收款收据,以便领取翔安区专利补助资金。区属企业补助资金范围及标准如下: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参照《厦门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4〕76号文件第五条专利资助资金资助的范围及标准,给予以下金额配套资助: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6000元;
(2)按照PCT途径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受理的每件资助5000元;
(3)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0元,获得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0元。同一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4)获得实用新型国外授权的,每件资助15000元,每项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
(5)获得外观设计国外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0元,每项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
(6)按照《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每件奖励1000元。
专此通知。
联系人:郑运德
联系电话:7887589 ;手机:15860778598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政府8号楼409室
附件:翔安区知识产权局2017年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项 目汇总清单
1.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发明满六年专利表
2.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表
3.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企业首件专利奖励表
4.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pct专利补助表
5.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发明专利表
6.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外发明满六年专利表
7.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发明人奖励表
8.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表
9.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外专利表
厦门市翔安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