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3-08-01-2017-008
  • 备注/文号:厦翔知〔2017〕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8
厦门市翔安区知识产权局关于领取2017年度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时间:2017-09-18 09:45
 各有关企业、个人:
   2017年度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1日-2017年8月21日期间)现已审核、汇总完毕(详见附件),为顺利开展资助资金拨付工作,请于9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批系统打印收据,按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打印汇总表”——导出pdf版项目汇总表——与附件核对——打印——加盖公章(个人账户需签字);
   2.点击“打印收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导出pdf版收据——核对数量、金额——打印——加盖公章(个人账户需签字);
   (注:以企业账户申报国内发明人奖励并审批通过的,将单独生成一张收据,需另外填写领取奖励金代表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大中型企业账户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生成1-2张收据,需将金额不为0的收据打印盖章提交,金额为0的收据不必提交;
   小微企业账户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生成1-3张收据,需将金额不为0的收据打印盖章提交, 金额为0的收据不必提交;
   个人账户将生成一张收据,直接打印签字提交。)
   3.属于个人账户的,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5.将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翔安区知识产权局,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政府8号楼409室。
   6.翔安区属企业(不包涵火炬翔安产业园企业)专利补助,请多交一份符合翔安区补助标准的收款收据,以便领取翔安区专利补助资金。区属企业补助资金范围及标准如下: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参照《厦门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4〕76号文件第五条专利资助资金资助的范围及标准,给予以下金额配套资助: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6000元;
   (2)按照PCT途径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受理的每件资助5000元;
   (3)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0元,获得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0元。同一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
   (4)获得实用新型国外授权的,每件资助15000元,每项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
   (5)获得外观设计国外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0元,每项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
   (6)按照《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每件奖励1000元。
   专此通知。
   联系人:郑运德  
   联系电话:7887589 ;手机:15860778598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政府8号楼409室

  

   附件:翔安区知识产权局2017年第二批市级专利资助项 目汇总清单
         1.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发明满六年专利表
         2.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表
         3.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企业首件专利奖励表
         4.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pct专利补助表
         5.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发明专利表
         6.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外发明满六年专利表
         7.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发明人奖励表
         8.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表
         9.翔安区2017年第二批国外专利表
  
厦门市翔安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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