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2-11-00-2024-539
  • 备注/文号:翔发投函〔2024〕181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3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投资概算的复函
时间:2024-11-13 16:30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你局《关于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投资概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11-350213-06-05-33923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新店街道。主要是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内住宅和商铺改造成两路三相进线,涉及E组团1#、2#庭院住宅及商铺,总计30户住宅及39户商铺表后线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能计量箱30台,新建圆钢接地极90根,敷设接地母线360米,敷设WDZC-YJV22-0.6/1-4*16+1*10电缆3400米,敷设WD-YJV22-0.6/1KV 3×4电缆76米,新建电缆标志牌141块,新建不锈钢槽式桥架225米,新建电缆终端头142个,新建φ50PVC管700米,新建φ30低压热缩绝缘管568米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68.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万元,基本预备费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

  三、项目管护

  项目建成后由权属方负责管养。

  四、其他事项

  项目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明确后,须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核对,符合用地、用林、用海等规划条件后方可实施。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

  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附件: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概算审核汇总表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洪前安置房E组团1#、2#庭院电力改造项目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核增减

备注

建安工程费用

 

 

76.09

59.91

-16.18

-21.27%

含扬尘防治措施费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使用费

1

电力工程

1.00

76.09

59.91

-16.1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16

6.67

-2.49

-27.1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28

1.83

-0.45

 

2

设计预算费

 

 

3.46

2.27

-1.19

 

3

勘察测量费

 

 

0.86

0.57

-0.29

含施工测量费、多测合一费

4

工程监理费

 

 

2.01

1.58

-0.43

 

5

造价咨询费

 

 

0.32

0.21

-0.11

 

6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0.05%

0.00

0.03

0.03

 

7

有关规费

 

0.30%

0.23

0.18

-0.05

 

基本预备费

 

3.00%

2.56

2.00

-0.56

-21.90%

建设期利息

 

 

0.88

0.00

-0.88

-100.00%

项目总投资

 

 

88.68

68.58

-20.11

-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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