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7-04-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1〕14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16:58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翔安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四届政府第9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计划>的通知》(厦委办发〔2021〕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2号)要求,开展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工作任务:完成改造1个201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片区。
  工作内容: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完善小区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适度提升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宜居度整体提升。推动1-2个2010年底前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片区的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工信局,各镇(街)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工作任务:新开工限制性出让安置房项目1个。
  工作内容: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限制性出让安置房项目1个。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分局,新店街道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任务: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工作内容: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提升
  工作任务:打通一批“断头路”,提升路网通达水平。
  工作内容: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加快编制完善城市快速路建设方案并尽快启动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
  牵头单位:区重大办、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分局,新店街道
  5.农村公路提升
  工作任务:完成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及设施完善5公里以上。
  工作内容: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2021年底要完成农村公路新建、改造、扩建5公里以上,改善农村交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在2021年底实现全区通自然村(组)道路硬化率100%。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6.公共交通提升
  工作任务: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公交线路。
  工作内容:配合做好厦门地铁3号线(火车站-蔡厝段)运营筹备工作,确保上半年开通初期运营。推进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建设。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配合做好大、小金龙等汽车制造企业扩大新能源汽车生产。配合做好扩大新能源汽车销售,确保完成市工信局下达的年度推广任务。全区新增优化调整12条公交线路,新建及改造2座公交首末站和30座公交候车亭,提高南部新城、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生活片区等重点区域公交密度,方便群众出行。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逐步加密镇村公交线路,完善全区公交线网覆盖范围。加快构建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依托公交首末站,增设货运集散、快递分拨等综合功能,鼓励大中型物流企业向农村布设配送网点,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配送网络,继续加强合作推进“邮(政)供(销)快递进村”网点建设工作,争取2021年新建合作网点1家。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7.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新增5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
  工作内容:结合新的城市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我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地铁站点等交通拥堵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落地,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2021年,全区增加5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分局,新店街道、马巷街道
  8.慢行系统建设
  工作任务:开展慢行道建设。
  工作内容:结合道路建设开展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建设,完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构建安全舒适、低碳环保的步行系统。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镇(街)
  9.交通整治
  工作任务:推进3条主次干道“微整治”、1处交通“微枢纽”建设。
  工作内容: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进3条主次干道“微整治”。加快完善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交通承载能力,推动建设1处交通“微枢纽”。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强化“路权”管理。进一步促进车路协同系统发展,推进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桥梁的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道路综合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区道安办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完成市级下达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建设任务。
  工作内容: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完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建设任务。推进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财政局
  11.城乡供水改善
  工作任务:新改建城市供水管网5.5公里。
  工作内容:改造完善城市供水管网,新改建翔安区美上路(海翔大道-内垵大道)、翔安区美上路供水管网5.5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12.农村饮用水品质提升
  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
  工作内容:基本完成古宅水库“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翔安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市政园林局,新圩镇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工作任务:完成市级下达的新改建、修复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工作内容: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配合完成全市新建、改造、修复市区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及省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翔安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推进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新店街道后坑、梁厝、后珩、吟兜、大中、东莲、前边、东头、霞浯、前浯共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翔安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新店街道
  (四)风貌品质提升
  15.城市园林绿化提升改造
  工作任务:新增或改造提升郊野公园25公顷、公园绿地25公顷、绿道10公里。完成口袋公园5个、立体绿化5处。
  工作内容:以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为目标,继续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高颜值大会要求,按照“间绿透绿、显山露水”城市园林绿化理念,完成新增或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面积9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5公顷)、郊野公园25公顷、绿道10公里。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5处以上立体绿化、5处“口袋公园”。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公路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16.城乡建筑风貌品质提升
  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开展东部中心片区的概念性城市设计。整治既有裸房1500栋。
  工作内容:推进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编制具有地域风貌的农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或建筑立面图集。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整治既有裸房1500栋。
  牵头单位: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各镇(街)
  17.魅力休闲空间建设
  工作任务:推进一批魅力休闲空间建设。
  工作内容:以干净、整洁、有序、添彩为原则,坚持绿化与美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文化相统一。加强乡村古树名木保护。因地制宜利用滨水沿岸现有公园,建设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游憩健身空间。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资规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8.城市夜景提升
  工作任务:推进一批重要节点、走廊夜景新建改造提升。
  工作内容: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品味,有序清理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市政园林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19.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工作任务:推进1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整治提升。
  工作内容:推进新圩镇金柄村传统村落的改善提升。推荐一批历史风貌建筑。
  牵头单位:资源规划分局,新圩镇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各镇(街)
  (五)管理品质提升
  20.城市网格化管理提升
  工作任务:按照市城管办智慧城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工作内容:推动现有管理平台改造升级,实现与大城管平台互联互通、深度融合。11月底前,初步完成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基本实现与市大城管平台互联互通、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各镇(街)
  21.杆线设施整治
  工作任务:完成市级下达的多功能灯杆建设任务。
  工作内容: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结合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完成市级下达的多功能灯杆建设任务。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工信局、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财政局、邮政管理局、翔安供电分局、移动翔安分公司、联通翔安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翔安分公司、电信翔安分公司、铁塔公司翔安办事处,各镇(街)
  2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工作任务: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个。
  工作内容: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形成深化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2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任务:实现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运营管理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完成常态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导。
  工作内容: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督导。一是持续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区农业农村局每月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督促各镇(街)提升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和农村公厕管养水平;二是实现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全区所有村(居)保洁由所在镇(街)委托国企组织实施(不含小区社区),通过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运、统一分类清运、统一分类处理”模式,实现“卫生保洁全覆盖、分类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的目标,镇(街)、村(居)对国企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三是持续开展巡查工作。区市政园林局做好业务指导,区考评办依据市、区两级考评标准对全区农村范围的环卫保洁情况的进行考评,督促所属镇街逐项开展整改;四是持续督促问题整改。做好巡查发现问题回头看,督促各镇街及时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考评办,各镇(街)
  24.村庄清洁行动
  工作任务:推进村庄环境干净、整洁,不断提升宜居水平。
  工作内容: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局、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
  25.绿盈乡村建设
  工作任务:创建4个初级版和2个高级版“绿盈乡村”。
  工作内容: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2021年全区创建4个初级版和2个高级版“绿盈乡村”。
  牵头单位:翔安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河长办、区卫健局,新圩镇、内厝镇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6.创建新区(组团)建设样板
  工作任务:配合创建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区(组团)建设样板。
  工作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与重大片区指挥部联合,创建1个新区(组团)建设样板。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进行前期研究,推进片区控规编制工作,通过加强建设项目空间保障,强化规划统筹引领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决策传导与规划统筹进而提升片区品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景观优化,确保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落地。
  牵头单位:资源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园林局
  27.创建集镇环境整治样板
  工作任务:新圩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
  工作内容:选择新圩镇所在地集镇开展环境整治,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精选一定规模、资源良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进行微整治、微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
  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管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翔安供电分局,新圩镇
  其它样板项目按照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下达任务,逐步策划生成样板建设任务。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级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品质提升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作组办公室分别挂靠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明确固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工作组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重大办
  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资源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道安办,各镇(街)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牵头单位:区重大办
  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分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翔安供电分局,各镇(街)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结合各自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在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城乡建设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融资专家团队,为各镇(街)、各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支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国企投建的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鼓励区属央企参与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支持区级城市更新投资主体企业更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广泛利用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PPP等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利用债券市场,鼓励企业在国内外发行债券。积极开展可转换债券项目、股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方式试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办,各镇(街)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指挥部、镇街挂职服务。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片区指挥部、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各镇(街)
  (六)加强督导考核。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镇(街)的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日常督查,区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效能督查办,由区效能督查办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实施效能问责。
  牵头单位:区重大办、区效能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分局、区城管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区道安办

 

  附件:翔安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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