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7-01-2016-003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16〕86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10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土房产局翔安分局区执法局关于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8-19 08:31

各镇(街)单位

  国土房产翔安分局和区执法局联合制定的《翔安区开展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开展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土房产局翔安分局    区执法局

  为深入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巩固“两违”治理工作成效,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市行政执法局关于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100号)和《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治违主题活动”的通知》(厦治违办〔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全面清理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国土房产分局局长、区执法局局长、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及各镇(街)镇长(主任)担任副组长,国土房产、行政执法、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和各镇(街)政府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各司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土房产分局,由国土房产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政府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期间于每月28日前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辖区内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整治内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2016年1—5月份全区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措施:要以“百日治违主题活动”为契机,对清查发现的违法占地建设依法从严查处,当拆则拆,当没收则没收;对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不符合规划的,必须全部拆除,清除建筑垃圾,恢复耕种;对没有履行报备手续,或报备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设施农用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督促整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法查处;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违法用地,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严格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违建的,除实施行政处罚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应对违法当事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责任部门:区执法局、各镇(街)

  配合部门:国土房产分局、区农林水利局

  (二)清查翔安香山郊野公园用地情况

  措施:摸清农业公园内非农业建设现状,重点了解永久性建设用地的用途情况,符合休闲农业和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督促镇(街)和项目业主向相关部门报备或备案;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并建立农业公园建设违法用地台账。

  责任部门:新店镇、内厝镇、翔投集团

  配合部门:区执法局、国土房产分局、区农林水利局

  四、工作步骤

  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查处整改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6日至7月15日)

  对2016年1~5月份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开展全面清查,由执法局牵头、国土房产分局配合在日常土地动态巡查执法工作的基础上,以镇(街)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违法占地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违法占地建设的用途、占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当事人、地类、制止、查处情况,逐宗建立违法用地台账,并汇总形成区、镇(街)违法情况基本数据。

  新店镇、内厝镇、翔投集团要对翔安香山郊野公园用地情况开展清查,摸清农业公园内非农业建设现状,重点了解永久性建设用地的用途情况。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

  根据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查处整改工作方案。7月28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清查数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向市国土房产局反馈。

  (三)查处整改阶段(7月13日至10月31日)

  各镇(街)、各单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始终保持对违法占地建设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清查发现的违法占地建设问题,要坚决查处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镇(街)政府要以“百日治违主题活动”为契机,以创建“无违建”示范村(居)、镇(街道)为平台,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违法占地建设问题的良机,统筹协调,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集中力量,综合整治

  各镇(街)政府要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

  (三)严格执法,确保质量

  对清查发现的违法占地建设依法要从严查处;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要处理到位;对重大违法案件,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肃查处;对整治不力、且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由区效能督查办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查找原因,规范管理

  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分析违法占地建设问题发生的原因,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杜绝违法占地建设问题的再次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的预防、监管、查处、共同责任等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工作措施,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

  :翔安区2016年15月违法占地建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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