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0-07-00-2026-169
- 备注/文号:厦翔政征〔2026〕1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2
根据本机关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2023〕75号)、2023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3〕210号)、2024年8月2日发布的《关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补〔2024〕7号)、2024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4〕164号)、2025年11月6日发布的《关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补〔2025〕43号),以及2026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6〕35号),拟征收翔安区香山街道大宅、吕塘、茂林社区集体土地作为溪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工程一期项目用地,涉及的部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完成补偿登记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鉴于该项目目前无法组卷上报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本机关决定暂时中止土地征收,待具备报批条件后再继续启动。该项目原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仍然有效,其他涉及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事项,本机关届时将再次公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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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