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0:47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主楼307办公室;邮编:361102;电话号码:0592-7889715;传真号码:0592-7889222;电子邮箱:xaxxg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翔安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抓保障促落实,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依法推进基本信息公开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搭建规范性文件库,做好文件录入、迁移与审核工作;二是在原有重点建设项目平台的基础上,按照责任主体单位,分门别类完成数据上传;三是逐步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内容与领域主动公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的互融互通;四是实现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督执法、助企纾困、扩大有效投资等页面的内容保障与优化工作。2023年,网站新增信息发布7395条,其中发布文字政策解读4篇,发布图解、视频、H5、访谈、媒体政策解读信息13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件,办结191件(含上年结转1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全年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7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属性审核、发布审批、公开挂网全流程进行信息公开。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标准,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教育、养老等重点信息,并实现动态更新。三是强化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区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厅的对接功能,实现省、市、区数据的共享互通,“申报—办件—评价”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集。四是提供群众眼中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融合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知识库等各类信息资源并形成内容丰富翔实的服务专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专题专栏的统筹,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与专题专栏对号入座。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做好政务新媒体矩阵内容更新,实现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的二维码展示或内容跳转。三是进一步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互通、信息同源。四是坚持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以及图书馆、档案馆,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建言献策等多功能服务。五是依托技术中心,维护好各网络平台的检索服务功能,从不同平台维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问题排查,制作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同时坚持定期排查与年度问题“回头看”双管齐下,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明确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始终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畴,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71

    行政强制

    3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47.7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2

    7

    0

    0

    0

    0

    1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8

    3

    0

    0

    0

    0

    8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2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6

    2

    0

    0

    0

    0

    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4

    7

    0

    0

    0

    0

    1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5

    0

    0

    7

    4

    1

    0

    0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人员调动频繁,新旧工作人员业务交接不全面。二是工作不规范,在主动公开工作中对信息发布栏目不明确,在依申请工作中对法律适用条款和公开口径的理解不一、把握不准。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更新迭代不及时,与实际工作存在出入,目录公开内容与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融合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统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人员的答疑工作,通知到位,并适时开展培训工作。二是发挥好依申请公开法律顾问作用,避免依申请工作中的程序错误,把握好申请答复内容。三是对各领域事项目录进行优化完善,与基层单位、技术中心共同推进基层公开内容与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的数据迁移,实现资源整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为0元。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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