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1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行政中心主楼307办公室;邮编:361102;联系电话:0592-7889715;传真:0592-7889222;电子邮箱:xaxxgk@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认真做好政策、政务等两大要素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队伍、制度三个层次建设,加快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四个领域提升,全面推进公开、落实、规范、服务、效能五个目标实现。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31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03条,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45条,规划计划类33条,行政许可类137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条,为民办实事类15条,社会保障类1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类90条,科教文卫类4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51条,其他类453条。涉及区政府和政府办发文信息网上公开23批次、14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54件。  
      (一)以促公开为基础,强化制度建设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印发施行《翔安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调整部署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责任。组织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年度报告格式、内容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坚持把政务、党务、居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落实,指导镇(街)社区通过规范形式、内容、时间,将财务支出、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宅基地分配、优抚救济、党建公开等需公开内容通过网络、短信、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3.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稳步有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完善监督考核办法,有效促进工作开展。督促部门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更新、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公文发布合法性和保密要求的审核管理。
      (二)以促规范为抓手,强化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修订《厦门区翔安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规范性的通知》《厦门区翔安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自查及维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网络发布内容建设和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整合资源,镇(街)和部门子网站已整合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市级平台转移工作和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翔安新媒体中心管理制度》《新媒体发布流程制度》,落实《翔安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强化网络阵地管理。积极与辖区主要民营新媒体公众号的交流合作,推动翔安媒体环境的优化与净化。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壮大翔安区融媒体中心。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3.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完善区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公报栏目,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内容入库管理,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下一步将探索建立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机制,扩大政府公报的影响范围。
      4.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推动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推行“全城通办”政务服务体系,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打造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平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区行政审批服务100%网上审批。三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推进“一窗通办”,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四是强化自助便民服务“一站式”集成功能。优化和集成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运用自助终端、微信平台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服务,已实现我区149项审批服务事项可全流程自助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多的“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环境再优化。
      (三)以促回应为目的,强化公开实效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贯。依托翔安区新媒体中心、“业翔民安”公众号,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推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政要闻,解读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持续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完善政府公开目录及时有效运作模式,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整合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开展网上调查21次和民意征集20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全年开展在线访谈21场、线下新闻发布会2场,围绕人口普查、招商工作等重大事件和海域退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项目部门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和自觉把关,确保政策解读专业、释疑解惑到位。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及时掌握回应舆情。密切关注热点舆情,编印舆情专报44期,及时引导回应公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通过12345平台办理群众诉求11780件、反馈回复率100%、按时办结99.97%、群众满意率98.96%。二是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印发《翔安区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工作指标》等制度性文件,网络舆情办理机制、流程、方法更加规范。三是加强部门合力合为。通过网信委、网信办牵头抓总,各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上下通达、横向协调、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社会关切回应及时、有效。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一是强化载体建设。全面改版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优化页面展示形式,并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完善栏目设置,确保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在3日内发布政策解读并进行关联,并以图片、访谈等多种生动易懂辅助形式传播政策信息。二是强化组织协调。通过整合资源,加强辖区内部融合,建立翔安微信矩阵,将辖区内部、委、办、局、重要机构和镇(街)社区的微信公众号归集到同一平台,夯实基层宣传舆论阵地、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三是强化宣传效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坚持“有用、有关、有热点”的内容建设原则,采编我区领导动态、政策解读、重要信息发布、重要新闻事件、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以促落实为保障,强化督导检查
      1.优化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印发《2019年翔安区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2019年度政府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细则》,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考核指标。
      2.强化督导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18年度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分解》反馈问题以及《2019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厦门区翔安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定期落实督导检查,运用网上检查、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行常态化督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镇(街)和部门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布季度考核结果2期,指导5个镇(街)、21个区直部门及时整改问题130余个,持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19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

      1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8

        +388

      17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9

      +420

      6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8

      +430

      682

      行政强制

      36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4

      273133139.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5

      0

      3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3

      0

      3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1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4

      5

      0

      3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些突出方面还要抓紧整改,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要素不齐全的问题。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充足,存在队伍不稳定、操作不专业的问题。三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水平不理想,存在解读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020年,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要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二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宣传栏、公众号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