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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21 09:3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闽卫监督〔2021〕43号

各市、县(区)卫健委(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公安局:

  现将《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