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冷链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专门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应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管理与维护,完整记录设备保养情况、设备损坏及维修情况,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四、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填写“冷链设备档案表”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冷链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书及验收报告书等。
五、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在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中按要求定时监测、记录温度,保证疫苗质量。
1、疫苗储存温度监测。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监测疫苗的储存温度各一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各室温度。
2、疫苗运输温度监测。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等,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六、常用冷链设备使用与维护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