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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概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 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申请对象


企业

享受补贴(待遇)

申请说明

线上申请:

1、登录厦门市建设行政审批系统,企业行业选定栏提供企业行业的选择,正确勾选企业所需行业并保存;

2、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股东构成、资质证书、企业诚信记录;

2、上传证件资料;

3、提交成功,等待结果,通过网页中的办理结果查询。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A证、C证信息表(系统可查的可不提交),以及工伤保险证明 

备注:A证:不少于2人。C证:总承包特级资质6人,一级资质4人,二级及以下资质3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人,二级及以下资质2人;劳务分包。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5、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办理流程

流程图预览

办理地址

登录厦门市建设行政审批系统http://120.41.36.48:8123/gaia/peelLogin.html#/

相关事情

申请中遇到什么问题,请与7688030联系,技术问题请拨打厦门市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70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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