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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5-08-07 17:45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我局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经费安排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周期为两年(2025年8月至2027年8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每年安排资金人民币30000元(叁万圆整)。专项法律服务以及诉讼、仲裁服务代理律师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标的大小、涉及的程序等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法律顾问”报名条件和时间

  (一)报名条件

  1.服务机构:(1)在中国设立的从事法律专业服务的机构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政府法律顾问经验。

  2.机构指派人:(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具有国民教育法学或法律本科以上学历;(4)取得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6)为所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拥有五人以上律师团队的核心律师;或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7)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市、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

  (二)公告报名时间

  公告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

  (三)需提交材料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2.机构指派人证件(律师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3.证明服务机构及其指派人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资料(聘书、合同、文件、网络截图等);

  4.其他用于报名的材料(法制审核、代理诉讼报价等)。

  (四)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报名资料使用EMS寄达: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12室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注明“法律顾问”服务)

  联系人:温月平   联系电话:0592-7889671

  三、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

  1.为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含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社保中心、退服中心、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6.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调解;

  7.根据需要为我局及人力资源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免费提供法治讲座或参与以案释法研讨等;

  8.为关联部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9.每个顾问合同年度根据需要为我局免费出具12份以内的律师函和免费出具12份以内的《法律意见书》,超出约定数量,每份律师函收费1000元人民币、每份《法律意见书》收费2000元人民币;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时另行协商收取代理费。

  10.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11.除约定收费事项外,其余事项均不收费。

  四、确定方式及程序

  查看应聘机构及其指派人的相关资质、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后,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