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局决定对厦门东聚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焊接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厦门东聚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翔)应急告〔2025〕2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决定,向我局申请公开举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7月11日15时开始。
三、听证会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4号楼二楼防汛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及旁听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祥福路2005号
联系电话:0592-7189966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