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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申报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4-14 16:0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根据《关于促进 2024 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厦发改规〔2024〕1号),现就工业企业“小升规”(即首次统计入库)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且符合相关政策奖励标准的翔安区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2024年度首次入库企业

  1.对2024年度首次入库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10万元奖励,如果2024年度产值增长10%(含)以上的,次年再给予 10万元奖励。

  2.对2024年新设成立即入库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20万元奖励,此款奖励不与本条第一款规定同时享受。

  (二)2023年度首次入库企业

  对2023年度首次入库且2024年度产值对比上一年度实现正增长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一次性15 万元奖励。

  (三)2022年度首次入库企业

  对2022年度首次入库且2023年度、2024年度产值对比上一年度均实现正增长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5月16日,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非市民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企业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平台技术支持:小陈;联系电话:5116871—599。

  四、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7886981

  五、申报相关要求

  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填报信息有不实之处,将取消申报资格。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