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根据《关于促进 2024 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厦发改规〔2024〕1号),现就工业企业“小升规”(即首次统计入库)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且符合相关政策奖励标准的翔安区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2024年度首次入库企业
1.对2024年度首次入库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10万元奖励,如果2024年度产值增长10%(含)以上的,次年再给予 10万元奖励。
2.对2024年新设成立即入库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20万元奖励,此款奖励不与本条第一款规定同时享受。
(二)2023年度首次入库企业
对2023年度首次入库且2024年度产值对比上一年度实现正增长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一次性15 万元奖励。
(三)2022年度首次入库企业
对2022年度首次入库且2023年度、2024年度产值对比上一年度均实现正增长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5月16日,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非市民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企业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平台技术支持:小陈;联系电话:5116871—599。
四、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7886981
五、申报相关要求
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填报信息有不实之处,将取消申报资格。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