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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2年度、2023年度国企工资内外收入专项审计的公告
日期:2025-03-31 10:42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调研的通知》(厦人社〔2025〕38号)要求,我局拟聘请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开展2022年度、2023年度区属国企工资内外收入专项审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条件

  服务方需为本市注册成立,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至今),具有相关业务审查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预算费用

  2个年度合计审查企业不超过12家次,审计工作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该费用为进行本次审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审计内容

  在2025年4-5月(工作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对2022年度、2023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包括:

  (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事项

  1、企业负责人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范围情况 ;

  2、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3、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水平和发放情况;

  4、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情况及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情况;

  5、企业负责人领取津补贴、奖励、福利性待遇和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履职待遇等情况;

  6、离任企业负责人领取薪酬情况;

  7、企业负责人薪酬列支情况;

  8、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情况;

  9、企业负责人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10、其他应纳入监督管理的事项。

  (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事项

  1、企业纳入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范围情况;

  2、国家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政策和要求执行情况;

  3、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福利管理等制度制定情况;

  4、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清算、计提和发放等情况;

  5、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管理情况;

  6、工资总额信息披露情况;

  7、工资内外收入列支情况;

  8、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9、其他应纳入监督管理的事项。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需以正式书面材料复函我局(若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书面材料至少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内容:

  1.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2.报价。

  3.拟派出人员简要情况及相应资质,如中级以上人员应提供其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

  4.曾经参与国企工资内外收入调查审计相关证明材料,有相关经验企业优先。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路2009号6楼612(建议发邮政快递)。

  联系人:劳动科小唐,联系电话:7889671。

  公告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查看应聘机构及其指派人的相关资质、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