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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翔安区2025年参与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5-03-11 10:1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提升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促进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翔安区人社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培训机构承担我区培训工作,现将公开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坚持培训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

  1、《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位)目录的通知》(厦人社〔2024〕160号)公布的45家培训机构(单位);

  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3、厦门市属、翔安区属国企开设的培训机构;

  4、行业龙头企业且有内设培训学院(机构)或具有技能等级评价资质;

  5、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的准入类培训机构;

  6、台湾优质职业院校(含高端培训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承训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

  2、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教学队伍;

  3、具有相应的专业(工种)设置及培训经历、经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设置能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就业的需要,培训管理科学规范;

  4、熟悉市、区有关培训相关政策文件;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市、区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2、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3、办学许可证年检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

  4、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不高、教学质量不好、管理不规范的;

  5、在承担职业培训中问题较多,被多次提出书面整改未整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得参与遴选条件的。

  四、遴选专业(工种)

  聚焦在厦办理就业、失业和培训登记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遴选吸纳就业能力强、社会供给不足、有一定技能要求的职业培训项目,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养老照护等民生领域,重点包括机械装备、软件信息和服务、计算机与通信设备等产业。

  五、资料提交

  1、《翔安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报名表》(附件1);

  2、按《翔安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评定表》(附件2)所列内容逐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及说明;

  3、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或办学批文;

  4、经批准许可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目录。

  六、遴选程序

  (一)机构报名。在翔安区政府网公开发布遴选通知,参选机构按照要求填报材料,材料扫描为PDF发送到xajyzx@xm.gov.cn邮箱(命名:机构名称+项目制报名);同时逐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及说明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一份,现场提交或采用快递方式寄送到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2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2-7889783。

  (二)材料审核。区人社局就业中心根据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实地查看。依据参选机构提供的遴选资料实地查看培训机构。

  (四)专题研究。根据评审意见,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参与翔安区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

  附件1:翔安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报名表

  附件2:翔安区公开遴选2025年培训机构评定表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