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3日起对新店街道党工委及所辖11个社区党组织、香山街道党工委及所辖10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区农房整治暨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专项巡察组 |
巡察涉及单位 |
新店街道党工委及所辖11个社区党组织 |
香山街道党工委及所辖10个社区党组织 |
全区农房整治暨雨污分流项目建设业主、代建单位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上官怀志 副组长:林菲菲 兼职副组长:陈强 |
组 长:朱峰 副组长:王敏 兼职副组长:郭晓伟 |
组长:顾惠平 副组长:柯雅英 |
巡 察 时 间 |
约30个工作日 |
约30个工作日 |
约30个工作日 |
巡察组驻址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通 信 地 址 |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举报箱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顶曾路360号,二层新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大门右侧外墙 |
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5000号1号楼香山街道办事处西南角凉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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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7:30) |
18059290901 |
18150119925 |
17705921201 |
举报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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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