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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翔安区委信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2-26 17:27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翔安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翔安区信访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翔安区信访局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区信访局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入全面的传达,全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提升本部门服务能力的重要节点,组织动员全局上下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坚决扛起责任,以主动认领之勇、标本兼治之能抓好整改落实。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聚焦问题不足,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区信访局根据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专题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账式落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整改,对所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 、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将每个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问题整改。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是注重抓好结合,全面提高建设能力。区信访局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信访局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开展“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在谋划推进年度各项任务中敢打头阵、勇当先锋。认真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学层次原因,深刻反思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翔安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翔安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展初信初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翔安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信访“三率”工作机制的通知》《翔安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督办机制的通知》等4项制度,并结合局作风建设督导组工作安排,对局机关及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实效体现具体行动和单位发展实绩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还有短板”的问题。区信访局未能紧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针对涉房地产、教育划片、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欠薪、海域退养等重点信访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级各部门有效化解信访积案,重点信访件数仍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国家、省信访局累计交办50件重点信访事项,截至目前反馈办结20件,办结率仅40%。2023年9月,区委主要领导就“治重化积”专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提高信访新增案件的处置质效,避免形成新的重件积件,但区信访局在推动完成三批次“治重化积”信访事项后,又发生3起反弹倒流,未将要求落实落细。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1)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研判。对涉房地产、教育划片等重点信访领域深入开展调研,2024年5月22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翔安区关于涉房地产突出信访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强化责任单位预测预警。

  (2)加强重点信访事项的解决。开展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化解工作,梳理形成重点信访事项清单,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挂账销号,减少信访积案存量。

  (3)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及“治重化积”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每件国家、省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及时反馈办结。

  2.关于“统筹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区信访局负责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47个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构建“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还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信访局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386次,仅化解矛盾纠纷54件,凝聚力量、合力攻坚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镇(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自2019年成立以来,区信访局仅对新圩镇、金海街道开展现场指导帮带,未能常态组织调研督导,全面提高基层信访工作质效。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4)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积极协调推动复杂信访事项依法及时有序办理。对重大信访事项召开协调会、对疑难信访事项召开分析会、对重点信访积案召开专题推进会、对重点、热点领域集体访召开现场沟通会,2024年以来,共召开各类信访事项会议20余场次。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特殊专项疑难资金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2024年通过使用相关资金化解2件信访事项。

  (5)定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基层信访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每年至少到每个镇(街)进行一次具体指导,对业务比较薄弱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带;2024年6月4日,区信访局会同政法委开展对全区9个镇街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

  (6)持续开展集中培训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2024年4月组织召开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会2期,做到培训全覆盖;5月28日,邀请市局业务骨干到我区开展全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信访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3.关于“立足‘事要解决’提高信访工作成效还有差距”的问题。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仅满足于转送交办及时、程序时效合规,对办理质量、群众满意度关注不够。2022年度区信访局累计召开19次局务会,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听取内设部门业务汇报,对如何及时疏通民意、积极化解民怨、推进“案结事了”等未提出具体措施办法。2018年以来,全区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全市排名靠后。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7)2024年以来,每月召开局务会,将当前全区信访态势,当月重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列入局务会议题。

  (8)建立健全信访“三率”工作机制,坚持“每日推送、每周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督办”,靠前提醒,压实责任,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加强与信访人的见面沟通频次,以此推动信访“三率”指标的提升。截至2024年6月19日,我区在全省92个县(市、区)初件办理质量评比排名中第21名;我区信访事项满意率98.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76%。

  (9)综合上述两项内容形成工作专报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同时呈报区分管领导。

  (二)履行新时代信访工作使命任务的能力仍需提升方面。

  4.关于“依法办信办访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信访法治宣传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信访局开展的27次普法宣传活动,22次集中在洪厝社区,深入涉征地拆迁、教育划片、海域退养等信访高发片区宣传不够。信访复查不规范,2019年以来,区信访局对20个已复查应“不再受理”案件再次予以复查,不符《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司法服务保障不到位,区信访局虽建立律师参与接访制度,但每月仅安排1天,未能统筹力量常态组织,引导群众依法规范信访。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10)及时梳理全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到信访高发片区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5月上旬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在新店街道祥福路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6月3日配合区禁毒办在法治广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11)把规范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作为落实办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办理程序,规范审查受理环节,实行经办、初审、审核三级阅办,并按照新诉求、同一诉求重复申请、信访程序三级终结等类别,进一步区分复查申请诉求,对已复查“不再受理”且无新情况的案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引导信访人依法退出信访程序。通过严把程序入口关,提高办理质量,对错误导入信访三级程序的答复意见,坚决予以撤销退回,要求重新导入法定途径办理。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信访事项复查申请65件,同比下降26.97%,其中不予受理22件,已出具复查意见书28件(按照依法分类处理撤销答复意见并退回重新办理17件,退回重新调查答复6件)。

  (12)引入律师参与接访,增加参与接访频次,扩大律师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宽度、广度、深度,在接访、办信、网上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中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做好信访事项精准分类受理,依法规范信访。2024年6月起,除每月15日律师参与接访外,增加每星期一律师参与接访;遇信访事项涉及法律知识情形,及时协调律师到场处置。

  5.关于“基础业务规范化办理还需提升”的问题。信访办理不够高效,2020年信访事项平均办理时长纳入统计以来,该项指标在全市排名总体靠后;2023年4月,区信访局转区农业农村局办理的16件“湾鳄饲养问题”信访事项,未落实市信访局1个月内办结要求。信访回访不够务实,2020年回访纳入统计以来,区信访局回访量占同期总量的86.9%,回访内容仅限于责任单位是否答复,并引导当事人在系统进行满意度评价。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13)依托信访法治化进程,及时对标对表上级办理考核指标。紧盯办理时限,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坚持每日通报催办,靠前提醒,压实责任,杜绝超期。盯紧盯牢系统规范化,加强对初次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办理的常态化跟踪,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系统办理不规范引发超期问题。2024年以来,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14)缩短办理时长,在确保办理质效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初信初访办理天数。2023年8月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开展初信初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大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将纳入“最多投一次”信访事项办理天数压缩至最短时间,每月通报责任单位排名情况,通过“晒比评”,压力传导责任落实。

  (15)常态化开展信访回访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回访率,确保责任单位初信初访回访率目标达到90%以上;二是对初信初访不满意件,回访时加强政策引导、沟通解释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评价满意率;三是对回访不满意件的责任部门加强跟踪督促。截至2024年6月19日,全区责任单位回访率达91.97%,高于全省平均回访率73.19%。

  6.关于“督查督办工作质效仍需加强”的问题。通报点评不够精准,区信访局发布的月报仅通报全区信访基础数据、督查督办、工作动态,对落实转送交办事项的通报点评不够全面,预警提醒、传导压力不够。考评细则不够科学,2021年新店、金海等街道先后出现信访人员进京越级访、到市集体访,负面影响较大,但上述单位的年度信访业务考评均为满分,考评细则与工作实际贴得不紧。“三项建议权”运用不充分,区信访局仅通过区委、区政府会议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建议”,未向相关责任单位直接提出上述建议;对信访工作责任主体依法行政不到位、事项办理不规范、化解矛盾不得力等问题,未能及时提出“追究责任建议”,责任压得不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16)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增强督查督办工作质效。2024年5月27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厦门市翔安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督办机制的通知》。一是完善监督机制。把加强督查督办作为推动信访问题化解积案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健全日常督办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督责任落实、督工作进度、督化解质量,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将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到区年度信访工作考评当中。建立每周、每月、每季全区通报督办机制,倒逼责任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质效。2024年共发出周报22期,月报5期,季报1期。二是及时跟踪督办。利用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微信、电话等便捷方式,及时提醒责任单位及时办理;通过提醒函、交办函、督办函、通报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办理;2024年共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提醒督促166次;2个单位进行末位表态发言。

  (17)科学制定2024年度全区信访工作考评细则,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市级考评规则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信访工作考评细则,科学设置各项考核指标,合理划定分值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在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提升信访工作成效上的重要作用。

  (18)充分行使“三项建议权”,坚持每季度通过区委、区政府会议提出“三项建议”,同时向责任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建议。2024年,向区委、区政府分别呈报《翔安区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意见》方案,提出信访工作建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通过,5月24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合纪检、效能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对经多次督办未完成,造成办理超期的,移交纪检部门倒查问责。如2024年针对一起信访事项答复超期问题,严肃开展责任倒查和处理,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对部门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具体承办人进行岗位调整。

  (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方面。

  7.关于“聚焦建设‘五个翔安’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2018年以来,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带来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学区划片等领域信访问题突出,集体访达165批,占同期集体访总量的51.4%,位居历史高位,但区信访局未能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对策研究,强化工作落实,回应群众关切。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19)坚持每月矛盾纠纷协调排查制度和“平时化解、战时稳控”机制,通过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加强源头化解,推动信访事项规范受理和依法办理,同时加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做实做细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2024年1-5月全区集体访批次同比2023年下降46.67%。

  (20)强化重点、热点领域开展实地调查研究,落实好“信访接待下基层”。2024年6月初,区信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全区9个镇街进行调研和督查,形成信访态势分析材料报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

  8.关于“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还不够有效”的问题。信访评理作用发挥不明显,2019年至今,区信访局推动全区建立133个覆盖村(社区)的信访评理室,但评理业务培训不及时,指导工作未跟进,每室调解信访案件年均不足2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信访维稳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区越级上访批次人次在全市排名靠前;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我区3村民越级上访并滞留,时长均达15天以上。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21)加强信访评理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评理坚持线上沟通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既往工作模式,适时开展信访评理业务培训会;制定年度信访评理目标,即“2024年区级评理须达到20件以上,每个镇(街)须达到12件以上,每个村居须达到3件以上”,增强基层调解动力。2024年4月组织召开全区信访评理业务培训会2期,做到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全区信访评理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截至2024年6月19日,全区共开展信访评理(事前评理)300件,有效化解296件,化解率98.66%。

  (22)强化越级上访治理,坚持每月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协调会和“平时化解、战时稳控”工作机制,加强重要信访情报信息的收集预警,对敏感信息特别是集体访信息,第一时间落地核实、落地调解、落地稳控,并及时报告,尽最大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坚决防止集体访发生。2024年共排查梳理信访事项110件,并细化台账,建立责任清单;依托公共安全信息平台、信访维稳微信群及时通报、联合处置,共发出有效预警信息56条。

  9.关于“维护良好信访秩序还不够有力”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预案,未能实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近年来,在区政府大门围堵静坐的维权案件年均达40起以上,非工作时间仍滞留信访场所的每年不少于30起,区信访局缺乏有效应对措施,维护信访秩序。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23)加强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中共翔安区委办公室 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处置信访违规行为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实施细则》(厦翔委办〔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在发生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到位劝导,做到快速反应,同时,加强与总值班室、政法委、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衔接,做到快速处置。

  (24)完善信访人员滞留接访场所处置流程,录制滞留接访场所劝导词,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依法告知、处置和证据固定,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格方面。

  10.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的问题。2020-2021年度未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0年以来,局领导开展4次提醒谈话,均存在以工作谈话代替提醒谈话的现象。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25)坚持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通过开展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廉政教育和党内法规学习,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2024年至今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

  (26)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带头抓好抓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积极营造健康的思想交流氛围,2023年制定印发《谈心谈话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谈心谈话工作有效落实。把提醒谈话作为践行党内谈话制度的预防性谈话措施,发挥谈心谈话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积极作用。2024年至今,局领导已开展4次谈心谈话,其中提醒谈话2次,主要从思想动态、理论学习、担当作为、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党员干部起到预防提醒教育作用。

  11.关于“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机关党支部职责不清,错以支委会代替局务会研究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2022年9月,以支委会形式研究智能化改造项目采购及修缮工程等事项,且书记未落实末位表态;2019年组织民主测评,7名党员中5人被评为优秀,比例超三分之一;2022年召开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未达到见人见事、红脸出汗效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27)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024年研究党建工作计划等年度重点任务时,均能坚决落实议事决策书记末位表态,使决策更加民主、各项工作日趋完善。

  (28)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结合党员自我鉴定、现场测评结果、日常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不超过党员人数三分之一的优秀比例,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实事求是的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2023年度党员人数10名,被评为优秀党员人数3名,符合三分之一的优秀比例。

  (29)2024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每位党员基本能够为其他党员提出至少一条批评意见,做到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从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指出具体问题,达到互相督促、共同进步的良好效果。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3月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够透彻,在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中未具体论述责任落实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不够经常,特别是对涉及信访维稳领域中的舆情态势和舆论热点掌握不够及时全面。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30)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处级以上领导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具体论述履行责任落实情况。2024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中均能够具体论述责任落实情况,并完成意识形态工作总结1份,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

  (31)领导班子坚持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信访领域涉稳舆情动态,2023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部署全区信访安全稳定工作3次;2023年至今已完成意识形态领域涉稳舆情分析报告14份。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方面。

  13.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2018年以来,推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疑难问题仅10次,发挥机制作用、采取有效方式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力度不足。如,我区某信访群众自2019年起上访反映宅基地审批问题,直至2021年进京上访后,才通过一事一议推动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32)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严格按照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疑难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召开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次,研究化解突出信访问题4件;通过使用相关资金化解2件信访事项。

  14.关于“便民服务还不到位”的问题。实地查看发现,2个接访窗口和1个复查复核窗口工作时间均无人员在岗;接访窗口既未见相关指引标识又无工作人员引导,窗口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33)2024年5月27日,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对窗口缺岗人员4人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加强监督约束。建立《前台窗口接访工作规则》,通过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严明请销假程序,严格考勤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在接待工作中坚持做到职责制度化、程序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打造扎实工作、甘于奉献、与时俱进、阳光服务的信访窗口形象。

  (34)依托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群众来访流程图等,加强接访工作指引及法治宣传,提升软件服务功能。

  (35)加强全局效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整改。今年以来共计3次局务会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两次抽查人员考勤情况,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

  15.关于“作风不够严实细致”的问题。2019年9月,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注明支部书记请假的情况下仍记录书记主持会议;2023年2月,区信访局多次被省、市信访联席办点名提醒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工作情况更新不够及时。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36)加强党组织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加大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持续督促和引导党务干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对照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努力做到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荐党务工作者参与全区党务教育培训活动,持续督促和引导党务干部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对照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2024年党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得到有效提升,做到了党务工作台账格式规范、内容充实。

  (37)2024年1月8日,区信访联席办印发《翔安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信访“三率”工作机制的通知》至各成员,建立健全“每日推送、每周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督办”工作机制,确保信访事项通过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转、交、督办均能按期办结,及时更新工作情况,确保信访事项不超期。制定信访件预警机制,加强内部管控,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定时跟踪、检查,积极与上级沟通联系,确保大数据平台更新及时。2024年以来,未发生因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工作情况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

  (六)固定资产、物资采购和财经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2022年底固定资产会计账与固定资产系统金额不相符,分别相差13.9万元和4.6万元。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38)加强固定资产管理,5月份安排专人对我局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点,做到应录尽录,随有随录。

  (39)我局组织及时核清差额款物,关于“固定资产会计账与固定资产系统金额不相符”,产生差额的原因是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折旧已提完,我局对达报废年限的资产坚持能用尽用,尚未做报废处理,故已提完折旧的资产金额未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表上。截至2024年5月共统计固定资产已达报度期限原值113992.65元,对其中102474元固定资产完成报废,尚有11518.65元资产在继续使用。

  (40)6月5日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执行。

  17.关于“合同签订不完整”的问题。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服务合同和内控报告技术服务合同、2023年两会维稳安保服务合同存在法定代表人、日期未签等现象。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41)4月份,我局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合同签订不完整问题,及时开展整改,核清双方权责义务,按规范程序完善合同;今后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签字,做到无遗漏后方执行。

  18.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资金支付不合规,区信访局多次将爱心结对困难党员慰问金转入党务工作者方某婧个人银行卡并组织发放。报销手续不完整,工会节日慰问品签领表未列明品名及数量,跨区域公务出行、加班和夜餐费存在先支出后审批情况,多报销费用采取后续报销抵扣方式纠错。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整改措施:

  (42)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履行资金管理、拨付、发放等审批支付手续,2024年新春慰问活动以线上实名转账方式发放共建社区党员慰问金,确保慰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43)6月5日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认真学习财经制度规定,严把资金管理、拨付、报账、发放关口,杜绝发生纰漏。

  (七)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

  19.关于“上次巡察指出‘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个案进京重复非访现象突出等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44)根据翔安区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在预防法治化进一步开展排查化解;在受理法治化上规范信访流程,涉法涉诉依法分流,减少重复访;在办理法治化上对职能部门进行督查督办,及时依法解决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在源头上化解矛盾。

  (45)坚持“平时化解、战时稳控”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落实“四门四访”和领导包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推动重点人员信访问题的化解。2024年以来,未发生信访人进京非访现象。

  (46)根据维护秩序法治化要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进京违法信访行为,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0.关于“2022年审计报告指出‘2020-2021年,区信访局工会节日慰问补助经费2.17万元和2.58万元,未按规定先从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中列支’,但2022年8月、11月仍未按规定列支”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47)4月30日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法规。

  (48)督促单位报账员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人员处理情况

  翔安区信访局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对6人次开展谈话提醒;在巡察整改期间,发生一起信访事项答复超期问题,我局责令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和处理,对分管领导1名予以提醒谈话;对部门负责人1名予以批评教育;对具体承办人1名进行岗位调整。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工作质效

  (一)牢记政治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我局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千方百计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使命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我局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之以恒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信访工作履职能力。以党建引领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抓源头、强基础、优服务的能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增强信访系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提升,以信访业务丰富党建工作内涵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信访局将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深入细查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坚持以落实整改、推动工作为切入点,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信访部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区信访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设,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7620123;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1号(信访局),邮政编码:361102。

  

中共翔安区委信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