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区就业服务能力,更加精准为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招聘服务,主动将岗位、服务、政策送进社区、家门口,同时结合辖区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更好地开展精准就业服务行动,在辖区举办求职招聘、直播带岗、政策服务等就业招聘系列活动不少于13场次,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该项工作。
一、报名条件:
1.服务方须具备厦门市人力服务许可资质,从事该行业十年(含10年)以上,近5年来有获得省、市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2.近3年承接过市、区政府部门就业招聘服务相关业务事项。
二、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承接服务项目的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前与我局接洽,同时提供整体策划方案、报价明细以及相关资质材料(见附件2)。
三、结果确认:根据应聘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上报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
公告时间:2025年01月23日——2025年02月05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2-7889657
附件:1.服务项目及内容
2.报名材料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1月23日
附件一
服务项目 |
服务地点 |
服务内容 |
就业招聘系列活动 |
翔安辖区 |
在辖区举办各类求职招聘、直播带岗、政策服务等就业招聘系列活动不少于13场次。为辖区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对象和各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
附件二
报名材料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并加盖公章);
4.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有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优先(需提供与政府采购合同);
7.近5年来有获得省、市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需提供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各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