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厦民〔2022〕28号)、《翔安区民政局 翔安区财政局 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民〔2022〕2号)和《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 (厦民〔2023〕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各镇(街)、厦门齐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书面核查、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莲花医院有限公司和厦门老来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2023年6月-2023年12月翔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护理补贴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护理补贴开展审计工作。
现将2023年06月-2023年12月翔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护理补贴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护理补贴(第二批)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补贴明细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92-7889582,传真:0592-7889503,电子邮箱:xacq@xm.gov.cn,邮寄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7室,陈泉收。
附件:
2023年6月-2023年12月翔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护理补贴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护理补贴明细表(第二批)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