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节慰问金发放管理的通知(厦民〔2022〕110号》文件要求,按照老年人的实际年龄,分为2个发放档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市级财政承担500元/人/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省级财政承担1500元/人/年。截至2023年底年满90周岁且7月1日健在的老年人为1539人,发放76.95万元;年满100周岁且7月1日健在的老年人为29人,发放4.35万元。
2023年度翔安区90周岁过节费和百岁津贴资金共计81.3 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92-7889582,传真:0592-7889503,电子邮箱:xacq@xm.gov.cn,邮寄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7室,陈泉收。
附件:
1.翔安区2023年90周岁及以上老人重阳节慰问金(市级财政下达500元/人/年)花名册
2.翔安区2023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金(省级下达1500元/人/年)花名册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