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厦门海沧新阳医院拨付我区2022年下半年度特困人员供养费的公示
日期:2023-06-20 15:3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规〔2022〕3号)和《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研究确定的关于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运营招租运营方案》文件,由厦门海沧新阳医院运营的厦门市翔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向我局申请2022年下半年度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费和住院费,经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共同开展专项审计,2022年下半年度特困人员供养费用共计126.158419万元,相关票据齐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6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反映。联系人:陈泉,联系电话:0592-7889582,传真:0592-7889503,电子邮箱:xacq@xm.gov.cn,邮寄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7室。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