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厦门海沧新阳医院支付我区特困人员2021年1月-6月供养费的公示
日期:2021-09-02 10:56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规20206号)和《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局务会议纪要202111号》文件,我局拟向厦门海沧新阳医院拨付区福利中心2021年1月-6月特困人员供养费和住院费1206722.89万元。

  相关票据齐全、支出合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反映。联系人:陈泉,联系电话:0592-7889582,传真:0592-7889503,电子邮箱:xacq@xm.gov.cn,邮寄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07室。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1年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