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民政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气用电安全、服务安全等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二、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区民政局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以及通讯联络方式。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依法追究责任。
三、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积极反映问题线索,我局将及时核实查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可以采取以邮箱、信函、来人等方式举报。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592-7889518
邮箱:xamzj@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5层翔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