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4-04-29 11:2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495

  办理结果:A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社科联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厦门破解社区长者食堂痛点的对策建议》(第2024414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翔安区下辖7街2镇,128个社区,现有71.37万人,其中,老年人口7.06万人,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增长期。翔安区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工作,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方式,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累计建成10家长者食堂,打通助餐服务最后一百米,开展配送餐服务,每日约为2000余名老人提供助餐服务,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助餐服务有效开展

  养老助餐服务是一项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系统工程。翔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助餐服务,将相关项目纳入区对镇(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区大多以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场所为阵地建立的互助长者食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厦翔政规〔2020〕3号)有关要求,对新建幸福院给予3000元/平方米的建设经费补助,对修缮改造幸福院按照不超过150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修缮改造补助,并给予10万元/年的运营经费补助。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秉持社会事社会办的原则,积极动员村(居)委会牵头,老年协会作为运营管理长者食堂的主要力量,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捐赠机制,鼓励村民无偿捐让老屋,发动社会各界进行捐资捐物,探索出由民间自主发起、自下而上的互助长者食堂模式。全区现有9家公益化互助长者食堂,每日约为520余名老人提供免费餐食,让他们享受到“舌尖上的幸福”。三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指导长者食堂运营机构强化社会责任,增强市场化长者食堂的公益属性,对前来用餐的老年人予以一定的折扣优惠,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优质的餐品和服务。目前新店街道(东兴)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市场化长者食堂为前来用餐老人给予8.8折优惠。

  (二)强化统筹布局,培育打造规范长者食堂

  我区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参与运营”的模式建设长者食堂。一是依托现有为老设施配建。配建长者食堂前充分做好周边老年人的就餐意愿调研,掌握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及助餐需求状况,优先选择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依托具备厨房和就餐场所的现有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农村幸福院建设。二是按照标准规范开展长者食堂服务。指导长者食堂按照“四区、八有”规范建设长者食堂,对就餐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在非就餐时段转换为“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三是切实加强运营场所安全监管。开展长者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长者食堂实行每日餐食留底备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原料、卫生、制作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指导各镇(街)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辖区长者食堂“瓶改管”“气改电”,切实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

  (三)创新配餐模式,满足老人多样化用餐需求

  全面摸清辖区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针对辖区村(居)众多,老年人口居住分散,自费用餐参与度低,部分老人行动不便等情况,各镇(街)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配送餐服务。一是落实特定对象用餐补助。给予辖区内年满60周岁的重点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低保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等对象每人每天12元的用餐补助;低收入家庭、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等对象每人每天9元的用餐补助。为鼓励老年人用餐,用餐补助不直接发给个人,由镇(街)根据老年人用餐情况,按季度与承接机构进行据实结算,有力推进配餐服务的落实。二是采用“1+N”集中配送模式。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餐饮公司签订协议集中制餐后,配送至各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为老服务场所,老人可到场所内就餐或由志愿者、助老员送餐上门。通过“中央厨房+第三方配送+老人家庭”的方式,让1600余名老人享受到“饭来张口”的幸福。三是积极链接社会爱心资源。积极链接100余家爱心企业为长者食堂捐赠各类米、面、油等实用物资,动员发展100家志愿服务队,发动200余名志愿者参与配送餐服务,让老人充分享受“舌尖上的幸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运营

  一方面,积极研究《厦门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提出翔安区贯彻落实意见。另一方面,鼓励支持有条件、热心公益的村(居)开办公益化长者食堂,结合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引导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同步规划建设运营市场化长者食堂。2024年,我区计划新增1家市场化长者食堂,满足更多老年人的用餐需求,解决居家养老的民生“食”事。

  (二)扎实提高配送助餐服务质量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配送餐服务的供餐品种标准,督促配餐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保温容器,确保助餐服务对象的用餐质量。指导配餐服务机构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合理搭配食材,优先供应家常菜,制定供餐食谱,做好公示并定期更新。

  (三)切实强化配餐服务安全监管

  立健全配送助餐服务的运营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机构自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强化各镇(街)属地责任,压实配送助餐服务运营机构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配送餐服务的过程控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我区助餐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此函。

  领导署名:颜莉莉

  联 系 人:黄逸平

  联系电话:788958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