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5-03-04 10:27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政办信函〔2025〕26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
  黄俊前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无手续旧房修缮或翻建问题的建议》(第029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针对农村历史遗留房屋问题及政策与现实需求的矛盾,我区高度重视,力求在保障土地管理秩序的前提下,探索兼顾村民权益的解决方案,确保“历史问题历史看待,现实需求科学回应”。
  二、措施与成效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房屋权属认定
  充分运用《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住宅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国土房〔2003〕367号)、《关于当前我市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厦国土房〔2007〕25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权属转移登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270号)等文件,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和解决,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有效解决因历史原因遗留的无手续房屋确权难题。
  (二)分类认定历史遗留房屋,简化审批程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简化村民住宅权属认定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对六个情形逐一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的提升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效率,让村民能够尽快开始对旧房的修缮或翻建工作。
  (三)加强规划指导与技术支持,规范农村房屋建设
  在规划指导方面,根据《厦门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厦门市村庄建筑风貌管控导则》《厦门市农村住宅建筑风貌手册》《厦门市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等技术指引,为村民住房的新建、改建、扩建、立面装修及其周边环境治理方案提供科学指导。
  在技术支持方面,一是规范图纸安全建房。编制《翔安区农村建筑立面图集》,引导9905户村民在建房时选用编制的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或翔安区农村建筑立面图集。二是工匠持证安全建房。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带头人” 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对经培训且考核通过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共计颁发1675份。三是规范搭架安全建房。大力推动4层农村建房采用钢管搭建,三层及以下农村建房采用竹脚手架搭建,并规范钢管和竹脚手架的搭设标准。四是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加大推广力度,各镇(街)每年度需建设1栋以上示范房,全区全年不少于9栋示范房,通过实体建房展示推广“图集建房、工匠建房、钢管建房”模式,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提升建房户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立监管机制,实现长效反馈
  一是落实保障机构。建立以翔安区政府主要领导、镇(街)党政主要领导、镇(街)包片领导、村主干和包点村干部参与的多级网格化机构。二是落实保障制度。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翔安区农村建房安全五级网格化管理办法》《翔安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翔安区农村建筑工匠积分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系列指引,完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制度。三是落实保障经费。区级计划安排500万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服务、系统开发、日常巡查、培训教育、履职激励等工作。四是落实保障平台。搭建翔安农村建房和小散工程纳管平台,目前全区有6709宗在建农房、2844宗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入信息化管理,永久留痕,接受监督。五是加强对镇(街)的宅基地审批及批后监管业务委托,积极与镇(街)沟通交流,强化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一是历史房屋档案缺失,导致个别房屋年代认定困难;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动态监管存在滞后性。
  (二)下步计划
  细化政策支持,动态调整政策细节,完善证据链认定,强化执法培训,建立长效反馈机制,确保“解决老问题,不增新矛盾”。
  四、承诺办理事项及完成时限
  承诺办理事项:基本解决历史遗留房屋问题,实现“政策有温度、管理有精度、乡村有新貌”的目标。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此函。

 

  领导署名:张清海
  联 系 人:卓根旺
  联系电话:788259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