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香街办函〔2024〕23号
办理结果:A
张顺辉代表:
您提出《关于适当调整规划增加我区农村居民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翔政规〔2022〕4号)提出的,限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允许利用旧宅基地翻改建(无需危房鉴定)和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目前我街道大宅、吕塘、茂林等适建区社区已完成新的村庄规划,接下来香山街道将对东园、沙美、莲河、霞浯、珩厝等5个限建社区根据《厦门市村庄空间规划(2018-2035年)》进行规划修编,将部分未实际建设的村庄绿化用地进行整合,调整建设用地。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康雨顺
联 系 人:林平育
联系电话:0592-788025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