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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翔安区(第十二届)“德孝好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日期:2023-04-07 09:22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老爱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青少年中先进典型,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励志先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奋青少年学生奋发向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在我区中小学生中开展2023年(第十二届)“德孝好学生”的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标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2.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好学上进,文明有礼,孝老爱亲,尊老爱幼;

  3.在诚信友善、助人为乐、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等方面事迹突出,并且长期坚持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中的“励志先锋人物”优先推荐。

  二、实施步骤

  区“德孝好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下发活动通知,公布评选标准和办法;各校通过广播、板报、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二)推荐申报(5月份)。全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各校根据名额分配进行推荐(附件1),候选人首先在本人所在学校公示,推荐表应按照附表样式和内容认真完整填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推荐表及花名册(附件2-3)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生活近照(电子版,要求像素较高)于5月20日前送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发电子邮箱。联系人:黄清河,电话:7886168,电子邮箱:xajyjzzzx@xm.gov.cn。

  (三)组织评选(6月中旬)。区学生资助中心、区教育基金会、区德孝教育促进会组织对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审,从中确定100名“德孝好学生”候选人。

  (四)命名表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评选办法和程序,正式确定100名“德孝好学生”,订购光荣册200本、荣誉证书100本,并开展专场表彰激励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动。要充分认识开展“德孝好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德孝好学生”评选推荐、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发掘、推荐优秀青少年。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和动员学生参与推荐和自荐活动,把评选表彰过程转变为提升道德品质、创先争优的自我教育过程,切实取得实际效果。

  (三)坚持标准,公正公开。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本着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中小学生先进典型发掘出来、推荐上来,充分体现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成果,生动展示我区当代中小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

  1.翔安区德孝教育促进会2023年度“德孝好学生”名额

  分配表;

  2.翔安区2023年度“德孝好学生”申报表;

  3.翔安区2023年度“德孝好学生”花名册。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