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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3 08:3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幼儿园),局属各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平稳有序开学,开学后各项工作运转顺畅、管理科学高效,区教育局拟由区督评中心牵头组织由专职责任督学、教育科、德育科和安全保卫科等组成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4年2月27日—3月15日

  二、督导内容

  本次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学校师生返校、环境卫生、校园安全、教学常规、双减、保育教育(幼儿园)等落实情况。

  三、督导要求

  (一)督导方式

  1.本次专项督导主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进行,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师生等方式深入学校,真督实查,了解情况。

  2.各督查组要根据《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的督导内容和要点,提前做好分工,深入学校督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学校领导、督查人员签名,学校复印存档。

  (二)做好督导反馈。

  1.坚持“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原则。督查组要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对存在问题可以现场解决的,要求学校立行立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跟踪督促整改,必要时开展“回头看”;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区督评中心,帮助学校协调解决。

  2.坚持工作闭环管理。受检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根据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向督查组反馈整改情况。

  3.本次专项督导结束后,各督查组将《检查表》上交区督评中心,督评中心要形成全区督导报告,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督导情况。

  联系人:林健民 0592-7889568 邮箱xajyjpgzx@xm.gov.cn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