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1-27 15:0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一、背景依据

  在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的通知》(厦翔政办〔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部署及各级一季度稳增长政策措施,推动我区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开门稳”,为2025年经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进展

  2024年12月启动政策研究制定工作。2025年1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厦门市翔安区。政策自2025年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22日,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五个更”、11条便民优惠措施。

  第一部分:旅游出行更便利,共3条。包括:全区道路路面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向自驾来翔外地游客开放、增开2条公交往返摆渡专线。

  第二部分:节日生活更丰富,共2条。包括:举办两岸融合特色主题活动、推出“我们的节日”新春系列活动。 

  第三部分:新春消费更优惠,共1条。包括:开展新春缤纷购系列活动。

  第四部分:工会服务更暖心,共2条。包括:“平安返厦”有补助、“特殊职工”有慰问。

  第五部分:支持稳产更有力,共3条。包括:鼓励项目一线不停工、鼓励生产一线不停产、助力企业用工有保障。

  六、注意事项

  1.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制定发布,并负责解释、审核、兑现,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推行在线申报、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2.国家、省、市在扶持政策上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0592-788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