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厦门市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旧版抗旱应急预案于2007年印发实施,已无法适应当前翔安发展实际和任务需求),为进一步增强我区抗旱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我区抗旱救灾能力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区情实际和抗旱工作实际现状,对部分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预案相关内容及条款进行调整修订,进一步健全我区抗旱救灾工作机制体系,增强我区抗旱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生活生产基本供水安全。
三、编制过程
2024年8月6日,《厦门市抗旱应急预案》(厦府办〔2024〕37号)印发实施,2006年印发的《厦门市抗旱应急工作预案》同时废止。根据市级预案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区防汛办于8月中旬展开《翔安区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认真复盘总结近年来抗旱保供水工作好的机制做法和存在的短板不足,特别是2019年至2021年期间我区旱情特点、应对措施和实践经验,结合近年来城镇建设发展需求和机构改革调整、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实际,经过前期谋划、成员单位和社会面公众意见建议征求、相关行业部门座谈研讨、区政府会议研究后,形成《翔安区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送审稿),于2024年9月下旬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主要内容
《厦门市翔安区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共有8个部分,包括总则、自然地理及水资源概况、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保障措施、附则,并附有厦门市旱情综合指标与等级定义解释。
(一)本次修订重点对各级抗旱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单位职责任务,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明确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新增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条款。切实构建组织健全、权责清晰、执行高效、应对有力的抗旱救灾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根据气象干旱监测信息和干旱影响程度,将旱情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根据旱情等级明确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五、关键词诠释
我区辖区生活生产供水除新圩镇部分区域依靠古宅水库、曾溪水库外,其余主要依靠九龙江北溪引水和同安汀溪水库,因此我区“旱情综合指标与等级”以《厦门市抗旱应急预案》里定义的为准,确保应急响应等级的启动或调整时间与市防指保持一致。
六、执行期限
文件印发即日起实施,至下一次修订稿正式印发起废止。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翔安区防汛办:0592-788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