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民政局 翔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6-19 16:4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厦翔民〔2024〕19号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社指〔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款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在资金支出后1个工作日将支出及发放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收文后,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