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总体执行情况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三、目前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变更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三、分部门收入预算拟调整情况
四、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调整情况
八、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第三部分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在“谋”字上抢先机,用三个聚焦打造“发展财政”
二、在“用”字上出实绩,用三个持续打造“民生财政”
三、在“管”字上求常态,用三个坚持打造“效能财政”
第四部分 202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变更草案报告附表
一、2024年1-8月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二、2024年1-8月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三、2024年1-8月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四、2024年1-8月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五、2024年1-8月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六、2024年1-8月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七、2024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表
八、2024年翔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
九、2024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十、2024年翔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十一、2024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表
十二、2024年翔安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表
一、202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依法监督下,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全面落实区五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区财政运行整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收入总体执行情况
1.1-8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86312万元,区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353万元,区级总税收收入完成 5294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6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56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481万元,同比增长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471万元,教育支出1272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05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48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24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4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02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7605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862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重大项目征拆资金以及区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土地征收相关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民生保障支出。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03万元。
(三)目前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1-8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财力增量有限与支出需求快速增加间的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与集中财力办大事要求间的不平衡问题也比较突出。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主动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变更草案
根据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国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高财政公共保障水平和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以及《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拟对2024年预算收支调整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1001020万元。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232341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为196661万元。
(三)分部门收入任务拟调整情况
1.本区税务部门:根据1-8月运行情况,拟将区税务部门全年总收入任务调整为546000万元。
2.区财政部门:根据1-8月运行情况,拟将区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任务调整为71300万元。
3.火炬(翔安)产业区(含同翔高新产业基地,下同):根据1-6月运行情况,火炬(翔安)产业区收入任务不做调整,仍按照383720万元安排。
(四)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448738万元。
调整后各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拟调整为4441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拟调整为17961万元;
教育支出拟调整为21222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拟调整为33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调整为5848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拟调整为4434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拟调整为1348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拟调整为1834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拟调整为738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拟调整为1840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拟调整为59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1.全区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拟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34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9026万元,加体制补助收入107757万元,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1520万元,加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9912万元,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174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201万元,减上解支出37787万元,减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0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544244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4244万元。
2.区本级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拟调整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66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9026万元,加体制补助收入107757万元,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1520万元,加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9912万元,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347万元,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201万元,减上解支出37787万元,减净补助镇支出54999万元,减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00万元,可安排财力为448738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73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情况
综合考虑我区土地出让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拟调整为32000万元,加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584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8384万元,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支出为196227万元。
根据各部门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需求和财力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调整为196227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调整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调整为4201万元,调出资金22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可安排支出为200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调整为2000万元。
(八)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2024年初,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9600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债券90563万元,专项债券205437万元。
2024年1-8月,厦门市财政局转贷我区一般债券资金15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20000万元,合计135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相应调整如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5000万元,列“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相应调增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0万元,其中7526万元,列“205教育支出”,专项用于教育事业项目建设,7474万元,列“212城乡社区支出”,专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相应调整如下: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20000万元,列“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相应调增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000万元,列“212城乡社区支出”,专项用于翔安区北部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二期项目、翔安区南部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二期项目及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等。
地方政府债务调整后,当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43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5563万元,专项债券325437万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在“谋”字上抢先机,用三个聚焦打造“发展财政”
一是聚焦税源培育的“广度”。坚持把抓好收入放在财政工作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工业财源观念,充分把握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把先进制造业税源培育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不断做大财政蛋糕,提升财政自给水平。进一步涵养税源,筑牢财政“蓄水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加强招商全要素保障,引进和培育一批事关长远发展和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深入挖掘龙头企业、总部企业潜力,支持整合上下游业务,做大在翔经济贡献。
二是聚焦存量盘活的“深度”。紧盯下降幅度大的企业,完善重点企业挂钩走访机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助力企业补齐短板、提增效益。紧盯有潜力的企业,精准排查、建立清单,引导跨区域建筑工程企业就地纳统,鼓励商贸企业提前纳税履约。紧盯非税收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监管、挖潜增收,加强部门协作,有效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拓展非税收入来源,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三是聚焦资金争取的“精度”。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树牢“争取上级资金就是增加区级收入的理念”,把抓上级资金争取作为抓财政收入增长、项目投入增加的重要手段,以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争取为突破口,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国家投资方向,进一步把握政策支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找准翔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问题等重点领域支撑项目,保障一批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二)在“用”字上出实绩,用三个持续打造“民生财政”
一是持续坚持过紧日子。持续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既用好有限的增量资金,更下大力气盘活、调整存量资金,艰苦奋斗、开源节流、节用裕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维度梳理民生政策补贴事项,加强分领域财政预算总量调控,做到民生投入既满足合理需求,又符合财政可承受能力。
二是持续坚持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将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积极促进就业创业,重点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扩大内需、加大基本民生领域保障力度,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紧扣民生重点需求,进一步加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资金保障力度。
三是持续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完善分类保障机制,树立财政资源约束意识。把“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不断加大“三保”支出力度,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在预算编制、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等预算管理各环节全面实施“轻重缓急”分类保障机制。其中对“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必保支出“应保尽保”,对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支出“尽力而为”,对有投入要求但无具体标准的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合理需求“量力而行”。
(三)在“管”字上求常态,用三个坚持打造“效能财政”
一是坚持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在编制预算中对项目开支严格按照每年以零为起点,重新核定部门收支预算的要求,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结合政府支出责任、财力情况、实际需求等,在预算安排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通过资金安排方式倒逼部门预算编制方式转变,推动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有效解决在预算安排过程中各部门争项目、争资金的现象,使预算安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
二是坚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同时加大重点评价工作力度,选出一些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三是坚持持续深化财会监督成果。立足财政管理职责,持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精准发放、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协调配合,敢于动真碰硬,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财经环境。认真落实审计、巡察协同机制,强化信息共享,选派财会业务骨干参加巡视巡察。强化对地区本级财政业务的内部监督,结合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实施对预、决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审批及管理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督,保障地区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翔安区202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变更草案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