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商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赋权承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在赋权权限范围内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不得再赋权、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四)主动接受赋权部门的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素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标准和行政执法文书等,建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应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4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主要任务是: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安全稳定与和谐有序,优化营商环境与居住环境,高效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职能,依法行使在消防、农业农村等领域的赋权事项。重点做好辖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突出安全隐患问题的巡查、制止与行政处罚工作,消除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执法能力建设,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二)持续深化法治宣传与柔性执法,提升治理效能。
做好辖区内宣传普法工作,特别是针对消防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与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改正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三)深入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查与部门联动,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凝聚社区、物业单位等多方力量,共同维护辖区秩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与服务方式,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整体跃升。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2026年收入预算为138.17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比增加6.49万元,增长4.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2026年支出预算为138.1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6.49万元,增长4.9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17万元,公用支出10.0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6.49万元,增长4.93%,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类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运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城管执法工作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暂无因公出国(境)的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综合执法队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