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镇的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在医疗方面:对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与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在预防保健方面:对全镇开展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乡村医生业务、卫生员业务等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是翔安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53人,在职人数51人。院内设3个科室,包括:综合科、公卫科、医务科。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主要任务是承担全镇的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基本医疗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与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
(二)公共卫生服务:对全镇开展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乡村医生业务、卫生员业务等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医疗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三)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不松懈,坚持“做实细节、环环相扣、预警机制、预防为主”四大原则,建立、细化并落实各项防疫举措,筑起日常工作的疫情“防火墙”。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2026年收入预算为2,118.6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007.87万元,下降32.2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8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8.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3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2026年支出预算为2,118.6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52.13万元,增长13.5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0.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54.45万元,公用支出45.9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8.33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30.00万元。
(三)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2026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8.6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62.13万元,增长14.35%,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基数提高和一体化退休乡医退休金足额安排预算资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4.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遗属补助等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971.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部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考核奖、工会福利费等支出。
5.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71.55万元。主要用于一体化退休乡医退休金支出。
6.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631.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活动支出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统发部分和非统发部分工资。
7.21007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4.80万元。主要用于孕情跟踪误工补贴支出。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5.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2025年度财政已拨款建设新院大楼尚未竣工,且本年度暂未安排资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202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